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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媧誕生於一個不解之謎—— 死亡。
實際上,自從心智初開的人類意識到自己終有一死,這個問題就一直在困惑著他們。人既然活著,為什麼要死,又為什麼會死?人死以後,到哪去了?他是在到處流浪,還是已重新定居?不辭而別的他,還會回來嗎?
這其實是在問:什麼是死亡?
對死亡最直截了當的理解,當然就是“我沒了”。問題在於,明明白白存在的“我”怎麼會沒了,又怎麼能沒了?“我沒了”這件事,我知道嗎?如果我知道,那麼我還在;如果不知道,又怎麼證明沒了的是我,不是別人?
這可是無論如何都想不通的事。
結論也只有一個:我還在,只不過換了地方。
換地方是可以的,也是可能的。因為在原始人看來,所有的存在,花、草、魚、鳥、蛇、牛,當然還包括人,都有靈魂,叫“萬物有靈”。至於肉體,則不過是靈魂寄居的地方。既然是寄居,就有可能搬家,因為帳篷總會被拆掉。肉體拆遷就是死,靈魂搬家就是轉世。或者說,死亡就是靈魂從一個地方遷徙到另一個地方,就像遊牧民族的轉場。
靈魂是個流浪漢,命運叫他奔向遠方,奔向遠方。
萬物皆有靈,靈魂可轉世,這就是最原始的人生哲學。當然,怎麼轉,是轉到冬窩子還是夏牧場,是立地成佛還是做牛做馬,要到很久以後才能由宗教來回答,原始人並不知道。他們只知道,如果靈魂不過換了地方,那我就沒死。
很好!這足以對付死亡,戰勝對死亡的恐懼。因為它意味著一種信念:人其實是永生的。肉體可能會消失,但靈魂不死;個體可能會倒下,但族群不亡。族群的、集體的、同類的生命,將不斷延續下去。反正一個靈魂離開了故土,就會馬上找到新居。因此,死亡不是生命的終結,而是開始。
這就要做兩件事,一是安頓,二是禮讚。
被安頓的是逝者。
安頓逝者是天經地義的。這不僅基於對他們的留戀和尊重,也基於靈魂不死的觀念。因此,舊石器時代的尼安德特人(早期智人)和山頂洞人(晚期智人)都有墓葬,也都有隨葬的工具、食物甚至首飾。那意思也很清楚:靈魂既然上路,就得帶點乾糧;逝者也其實沒死,隨時都可能活過來。
這就不但要有隨葬品,甚至還要做成木乃伊,或者由巫師招魂。反正,葬禮是必需的。古埃及貴族的墳墓裡,甚至會有上好的葡萄酒,以便他們開懷痛飲,或舉辦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