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信仰 救世主還是掘墓人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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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神教夕陽西下,一神教旭日東昇,你選哪個?
傻子也能得出結論。
但,有得就有失,有利就有弊,反過來也一樣。希臘和羅馬的多神崇拜也許不合時宜,卻有可貴的精神。
這個精神就是寬容。
寬容並不奇怪,多神即意味著多元和多樣。你信你的,我信我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也就相安無事。
所以,在多神崇拜的國家比如中國和羅馬,雖然也有戰爭,卻從不因為宗教而戰爭;雖然也有滅佛或迫害基督徒的事件,但都是因為政治,不是因為信仰。
就連猶太教,由於堅信自己才是上帝的選民,也不會把教義強加於人。只有基督教,不但唯我獨尊,還要征服世界,儘管動機也許神聖或者善良。
基督教學會寬容,要到文藝復興以後。
寬容是羅馬文明的精髓,也與共和、法治相匹配。沒有共和與法治,就沒有羅馬;沒有寬容和開放,就沒有羅馬文明。因此,基督教只能改變羅馬,不能拯救羅馬。它不是羅馬的救世主,而是羅馬的掘墓人。
毫無疑問,基督教未必不好,不好的是動用公權力把它定為國教。這就正如儒學未必不對,不對的是定於一尊。不過,中華帝國顯然比後來的羅馬更寬容,道家思想從來不曾被視為異端邪說,佛教幾經起伏也站穩了腳跟。
唯其如此,羅馬帝國亡,中華帝國存。
這個道理,西方人後來總算明白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明確規定,聯邦議會不得立法設立國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儘管當時的美國人多為基督徒。
信仰的自由,比信仰更重要。
如果一定要有信仰,那就信仰“自由”吧!
[5]狄奧多西懺悔的年份,據美國時代生活公司《全球通史》;基督教被定為國教的年份,據《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卷《宗教大事年表》。
[6]以上論述請參看鹽野七生《羅馬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