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項羽爭雄 兵起江東 (第2/3頁)
易中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項梁為什麼不肯支援郡守?也不清楚。也許在項梁看來,與其你造反,不如我造反。你反叫叛國,我反叫起義。恰好郡守要找的另一個人,很可能是帝國的通緝犯,此刻正躲藏在深山老林或江湖沼澤之中。
於是項梁說,你說的那人在哪,只有我侄兒知道。
郡守便請項羽進來。
結果是,項羽進來後,項梁只看了項羽一眼,項羽就拔出劍來,一劍砍下了郡守的腦袋。
眾人大驚失色,亂作一團。
項梁卻笑了,因為他太知道自己的侄兒是什麼人。
與陳勝不同,項羽原本是有條件接受良好教育的,項梁對項羽的培養也很用心。可惜項羽對任何學習都毫無興趣。他先是學字,沒幾天就不幹了。轉為學劍,沒幾天也不幹了。項羽說,學會了寫字,不過可以記下別人的名字,有什麼用?學會了劍術,也不過戰勝一人而已,不值得學。要學,就學可以戰勝千萬人的。
項梁想想也有道理,就教他兵法。項羽這才大喜,但同樣淺嘗輒止。於是就連兵法,項羽也沒學完。[2]
然而項羽的天賦卻極好。據說,他身長八尺餘(一米八四以上),才氣過人,力能扛鼎(單手就能把鼎舉起來)。吳縣的世家子弟和小混混,都不得不讓他三分。
項羽力氣大,膽子也大。公元前310年,秦始皇南巡到會稽山(在今浙江省紹興市),項羽和項梁一起混在人群中圍觀。當時二十三歲的項羽看得興起,竟脫口而出說“彼可取而代也”,嚇得項梁馬上捂住他的嘴巴。
這樣的愣頭青,殺個郡守真是小菜一碟。
項梁則一把拎起郡守的人頭,同時將郡守的印綬掛在身上。印,就是官印;綬,就是綬帶。秦和漢的制度,是一官一印。不像後來,新官舊官都用同一顆印。但是項梁並非朝廷命官,沒人給他鑄印,只好先用舊郡守的。
有了這顆官印,項梁便自任會稽郡守,任命項羽為裨將(裨讀如皮,裨將即副將)。這時,舊郡守的部下和侍從百十人,已被項羽一口氣殺個精光;反抗暴秦,又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於是吳縣上下,都擁護項梁。
項梁起義成功。
起義成功的項梁後來做了一個非常英明的決策,那就是接受范增的建議,立楚懷王的孫子為楚王。這是他們起兵九個月後,即秦二世二年六月的事。這時,陳勝的死訊已經得到證實,陳勝部下另立的一個楚王也兵敗身亡。項梁立楚懷王,就等於填補了空白,也接過了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