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重要的線索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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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安樂死合法化的荷蘭,其刑法第294條也規定:故意鼓動他人自殺,協助他人自殺或替他人找到自殺方法,且該自殺行為發生了,會對犯罪人處3年以下監禁,或處四級罰金。”
男人挑起嘴唇,似笑非笑道:“如果是你的話,遇到這種情況,你會幫她嗎?
一個絕望的癌症婦女,一輩子都沒積攢幾個錢,知道自己要死了,但不想白白死去,想為自己孩子留下一筆保險金。”
閻崢義正言辭道:“我會!但我不會去收她的錢。”
“原來是同行,你也是私家偵探。”男人忽然大笑起來,從口袋掏出一張名片。
閻崢接過,看到上邊的名字——黃珂。
同時,他也將自己的名片遞過去。
“閻崢?峽口縣姓閻的人好像不多。”
“外來姓,估計就二十多人。”
“說起來幾年前我遇到一個委託,當時那個人讓我調查一個人,名字我記不清了,但也姓閻。”
黃珂點了根菸,冷不丁的抽起來。
“大概幾年前?”閻崢隨口問了一句。
“應該是七年前,我記得那天晚上下著大雨,我準備關門,結果有個穿著雨衣的男人進來,讓我幫忙調查一個人,隨後給了我照片和名字,還有2000塊錢。
七年前的2000塊還是挺多的,第二天我就開始進行調查,後來發現目標人是老煤廠的安全員,好像叫閻正國。”
!!!
閻崢猛地站起身,失態的抓住黃珂的衣服,臉龐猙獰,鬢角里的青筋跳動著。
凌厲的雙眸中,隱隱透著嗜血的龍,已經張開了那發著寒光的尖牙。
“閻正國,是我爸!在七年前,他被人殺害了!”
卓琳也猛地一驚,往門外看了一眼,確定沒人後,連忙將門給關上。
“我就說怎麼看你有點眼熟,當年調查你爸的時候,你應該還沒成年。有次週末放學回家,我見過你一眼。”
黃珂見閻崢失態的樣子,不但不慌,反倒是臉上帶著毫不掩飾的笑容。
“那個委託人是誰!我要他的全部資料!”
“既然你也是私家偵探,應該知道做我們這一行,不會去要委託人的資訊,因為他們並不想被知道身份。
拿錢做事,僅此而已。你父親不是我殺的,對於他的死,我表示很遺憾。
就算我不接受委託,那個人也會找其他人,最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