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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掉落。
這一次,警方立案並出警,根據老人提供的線索找到了學校。
經過走訪調查,高三一班的同學全員否認那天下課後見到過黎松林蒼兩人。
案件陷入僵局。
隨後,警方調出兩人失蹤當天從普高到開發區的所有監控,終於找到了線索。
根據監控顯示,黎松被一群人裹挾著進入了一條岔道,那裡通往的便是漢城少管所。
隨後,林蒼從岔道跑出,衝進了另外一條通往貧民區的岔路。
此後,監控再無兩人的畫面。
根據畫面中出現的人員,警方再次找到學校,在事實面前,鄧紫薇等人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
在鄧紫薇的供述下,警方前往少管所解救黎松,卻被告知,黎松在進入少管所的第二天便選擇了自殺。
一名老人收到警方電話後,顫顫巍巍來到警察廳,終於可以見到日思夜想的孫子了,只不過老人沒想到是,警方將她帶到一副擔架邊上,並告訴她,她的孫子已經死了。
平日活潑好動的黎松此時安安靜靜躺在擔架上,被白布蓋著。
“如果確認無誤的話,請籤個字吧。”警察將一張單據遞給老人。
老人不信,掀開白布,差點一口氣沒喘上來,此時的黎松渾身都是鞭痕,整個臉部嚴重變形,老人都有些認不出自己的孫子了,也不知道這兩天到底受了多少罪。
“他是黎松嗎?”老人顫抖著問警察,擔架上的孩子確實穿的是黎松失蹤那天的衣服,身材也是一樣瘦弱,就是這臉血肉模糊,讓老人心底隱隱有一絲僥倖。
“驗過DNA了,就是黎松,趕緊簽字送去火化了,要不然都要臭了。”警察不耐煩的解釋道。
在警方的催促下,老人在一張紙上籤下來自己一生中唯一會寫的三個字,自己的名字。
老人家看不懂,也不知道籤的是什麼,只聽警察說不籤就沒辦法將黎松帶回家,所以只能老老實實的簽上自己的名字。
另一邊,警方出動大量警務人員,前往貧民區尋找林蒼,卻並未找到林蒼。
根據漢城檢察院宣判。
經審理查明,漢城普高高三學生鄧紫薇帶頭霸凌同學,導致被害人黎松死亡,林蒼失蹤,性質惡劣,但因當事人年滿十四周歲且未滿十八週歲屬於未成年人,外加認罪態度良好,並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被告人鄧紫薇犯霸凌罪,判處有期徒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