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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與名妓,構成了青樓的一道風景。
風景總是美麗的,由才子詞人構築描繪的風景便更是如此。然而,在這道美麗浪漫的風景線背後,不堪入目的卻是令人髮指的罪惡,是無論如何也遮不住抹不去的銅臭與血腥。
在中國歷史上,除部分由國家統一組織、政府計劃供應、專為滿足文武官員和三軍將士需要的官妓和營妓外,無論國營妓院,還是民營妓院,都是要賺錢的。提供娛樂服務只是幌子,獲取高額利潤才是目的。妓院之所以能在世界範圍長久地存在,就因為它能給開辦營業者帶來經濟上的極大好處。“子弟錢如糞土,粉頭情若鬼神。”在金錢與才情之間,妓院的天平從來就是傾斜的。
明代的《嫖經》就曾告誡各位嫖兄嫖弟,嫖客與妓女之間的關係,說到底是金錢買賣關係。所以,嫖客們首先必須牢記:“須是片時稱子建,不可一日無鄧通。”子建指才,鄧通指財,“才”與“財”雖然同音,功能效用卻天差地別。只要你有錢,別說是自稱曹子建,便是自稱比曹子建更有才華,更有成就,妓女也會連連點頭稱是,秋波暗送,媚眼橫飛。如果一文不名,對不起,便是曹植本人到場,也只能吃閉門羹,坐冷板凳,看死鬼臉,聽風涼話。“有錢能使鬼推磨,無錢只見鬼打牆。”鬼尚且如此,況娼妓乎!
為了賺取金錢,妓院往往是不擇手段的。通常的做法,是妓女與鴇母,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妓女向嫖客頻頻示愛,引得嫖客心猿意馬,不能自已,急欲成事時,又一再宣告“媽媽那裡不好交待”,示意嫖客再加錢“買通”。其實,此“通”哪裡用得著買?無非是“一個做歹,一個做好,才賺得銀子,大是買賣方法”。故《嫖經》雲:“誇已有情,是設掙家之計;說娘無狀,須施索鈔之方。”當然,如果是名妓,也可能相反:鴇母笑臉相迎,盛情款待,一再表示願意“玉成好事”,一切一切,都“包在老孃身上”,但那位“小姐”,卻“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架子端得比公主還大。這其實也無非是抬身價,吊胃口,為索要高價作鋪墊。“老道”的鴇母和妓女都知道,男人最“賤”。你要是屈意相從,他就不把你當回事;而你越是“擺譜”,他便越是“猴急”。等你把他胃口吊足了,銀子騙夠了,再給他點甜頭,保證他眉開眼笑,下回還來。
當妓女與鴇母狼狽為奸、通同合夥、裝神弄鬼,拼命從嫖客身上榨取錢財時,她們的心理狀態是怎樣的呢?應該說,是相當複雜的。
第一種是“幸災樂禍”。持這種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