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不在場的證據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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撈魚。我這個人嘴饞,時間長不吃點葷腥就特別難受。”
“可是吃肉哪這麼容易啊?所以我只能在小溪裡面撈點小魚小蝦。”
聽到這話大家的目光,眼神灼灼地看向吳宇恆。
此時覺得吳宇恆的嫌疑最大。
於科長聽到這話,又問:“只有你一個人嗎?有人跟你同行或者給你證明嗎?”
吳宇恆搖了搖頭,“這種事情當然偷偷摸摸的呀,誰敢大張旗鼓地去小溪裡面撈魚呀?”
“這樣做有可能被認為薅社會主義羊毛,但本就撈不到多少,如果再大張旗鼓地讓別人知道,只能分出來給大家吃。”
“到時候別說解饞了,能不能吃到嘴裡都不一定!我來這邊沒多久,真的不習慣,所以就吃獨食了。”
於科長又問:“那你怎麼吃的呢?你有什麼工具?”
吳宇恆訕訕笑,“那些乾淨小溪裡的小河蝦,在我們當地直接掐頭就能吃。”
“至於撈到小魚,就點火烤著吃!雖然沒有鹽,還有點腥,但終歸是魚肉,算是葷菜。”
於科長聽到這話沉思片刻,“火柴?把你身上的火柴拿出來!”
吳宇恆從兜裡面掏出來火柴,遞了過去。
“這是我從老家那邊帶過來的火柴,是我們當地火柴廠生產的,這邊的不一樣。”
於科長點了點頭,的確跟他們在案發現場找到的燒了一半的火柴不一樣。
“你還有什麼可以證明你不在場!畢竟沒有人證明,你還是很可疑。”
見於科長還不說話,吳宇恆有點慌張,不過很快面露欣喜,“我有辦法證明我並不在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