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這是人參啊! (第2/3頁)
林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年紀小,但我是咱們村的女民兵,我打槍打炮可準了。”
“這可是我們村裡民兵團長教我的測距,特別準。放心,明天,我能找到這個地方。”
“既然都已經挖滿揹簍了,咱們趕緊回家。早點回去,要不然我爹又要罵我了。”
一邊走,李秀芳一邊講村裡的事情。
回到村委,當村幹部們得知徐青青採到三十年份的人參,都大吃一驚。
李支書確認,“這的確是三十年份的人參,兩三年沒見了。徐知青,這是你和陳知青挖的,明天我帶你們去收購站賣掉。”
徐青青連忙拒絕,“李支書,雖說人參是我發現的,但後山是大李莊的,這株人參算是村裡的財產。”
週會計聽到這話,眼睛一亮。
這株三十年份的野山參,至少能賣幾百塊錢呢!
如果算在村裡的公產,村裡總共兩百三十人,平均每人分到兩塊錢。
“徐知青覺悟高,是好同志。”
週會計稱讚。
這時候李秀芳不樂意了,“周叔,怎麼能這樣呢?前年咱們村裡劉大爺挖了人參,賣了錢,分到三成。”
“既然青青姐是好同志,咱們大李莊也不能佔青青姐的便宜。上交給村裡可以,但也得分青青姐三成。”
週會計有些心疼,但按照規定,應該這麼分配。
李支書點了點頭,“秀芳說得對,我們得按照規矩辦事。”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管是打獵的,還是上山採藥的,都能分到三成,要不然誰辛苦爬山忙活呀?”
“畢竟這東西又不加工分,其他人都在休息,她們爬山採藥,就應該分配多點。”
徐青青聽到李支書這麼公平,很感激李秀芳的仗義執言。
同時,陳玉芬一聲不吭,支援她。
徐青青覺得不能吃獨食,“我和玉芬姐,還有秀芳,我們三個人一起採藥!”
“賣的錢,我們可以分到三成。這三成,我們三個人平分!”
李支書聽到這話連連點頭,“徐知青,覺悟真高!”
幾個村幹部也很滿意,覺得徐青青很會辦事。
徐青青把人參交給李支書,“李支書,週會計,人參交給你們保管,明天你們就去賣了吧!”
“啊?”
李支書一愣,“徐知青,難道你不去嗎?你信我們?”
徐青青笑了笑,“你們是村幹部,是村裡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