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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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年身為一個公眾人物,這兩天又在風口浪尖上,外面一堆記者狗仔等著逮他,出門前黑鏡口罩帽子,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的。
班顧的長髮和白袍更是扎眼,走出去能吸引直徑百米內的一切能喘氣的生物,他很順從地聽了樂年的建議更換了裝扮。
只是……
“班大……師,你這樣打扮是不是有點不……大協調啊?”樂年實在忍不住問。
“我覺得挺好的。”臉上架著墨鏡罩著口罩的班顧沒覺得自己哪裡不協調。陸城留在客廳的一件襯衫被他穿在了身上,過長,過大,袖子都挽了好幾匝,下/身一條樂年提供的清涼短褲,腳上一雙陸城的拖鞋,船一樣套在腳上面,還從傘架上撈了一把骷髏頭手柄傘。
姜回咬牙:天顏啊,穿成這樣都無損顏值,不把班顧籤進十方娛樂,就是他職業生涯的滑鐵盧。
班顧哪管他們在想什麼,美滋滋、樂顛顛地拎著傘,拖著碩大的拖鞋一路“啪嗒啪嗒”地跟著樂年和姜回到了地下停車場。神奇的是,他走得還挺順暢,一點也不磕絆。
“對了,九殷市公安局在哪條街?”樂年在車上問。
“在扶官巷。”姜回說,“你說的鬧鬼的444號洋樓也在那。”
班顧動了動耳朵,那不就是他老巢的所在地?不過,現在他搬家了。等車進入扶棺巷,班顧扒著窗,在陽光下看444號洋樓,有種別樣的感覺。從外面這樣看的確有點破敗,房子還老舊,屋頂都碰了好幾個洞。失去了他的老巢,班顧自戀地覺得444號洋樓的樹都沒有那麼綠那麼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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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殷市公安局還挺歡迎樂年來見齊述的。
負責這件案子的隊長婁競接待了他們一行,然後道:“齊述拒不交待任何犯罪動機,這兩天他不吃不喝,唯一說過的一句話:就是想見樂年樂先生。齊述的犯罪事實人證物證齊全,原則上我們是不允許見面,只他精神狀態有點不對,我們是基於人道主義這才批准申請,但,樂先生可以拒絕這個申請。”
樂年勉強笑了笑:“婁隊長,我能要求有人陪同嗎?”
婁競示意了下辦公室外被幾朵警花圍住的班顧,問:“你說的不會是那男孩子吧?”
樂年困難地點了下頭。
九殷公安局某種意義上來說還是班顧的鄰居呢,班顧坐在那油然生起一種來串門的小欣喜。
一朵警花覺得自己這輩子就沒見過比班顧更漂亮的藍孩子,就是穿得有些隨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