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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是真的不會在乎鄧亞芳的感受了,其實我下車之前我還做了另一手準備,副駕駛的座椅底下被我裝了竊聽器,還有錄音筆也已經開啟了。
如果我想的不錯,我去瑞雪集團的話,鄧亞芳一定會給景正陽打電話。
但景正陽現在被抓了,手機肯定是打不通的,鄧亞芳心裡肯定會著急,到時候再由我親口告訴她景正陽被抓的訊息,想想就很精彩。
瑞雪集團的保安只是簡單的登記了一下身份資訊,我很輕鬆的就進了瑞雪集團的大門,集團內部看不出一絲異樣,想想也是,景正陽才被抓進去幾個小時而已,公司裡的工作人員現在肯定還沒得到訊息,更何況景正陽經常不在公司,所以也沒有人會懷疑。
為了裝的像一些,我真的找到人事部,詢問最近招不招人,得到的回覆是暫時不會招人,然後我又磨磨蹭蹭的諮詢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花了差不多十五分鐘後,我才出了瑞雪集團。
回到車裡,鄧亞芳似乎還在生氣,沒有搭理我,甚至看都沒看我一眼。
若是以往,她這幅生氣的模樣,足以讓我覥著臉去好好的哄她。
但是現在,我不可能再哄她了。
鄧亞芳已經明確的提出離婚或者分居,那麼我也可表現自已多年壓抑的脾氣,你來我往嘛,這很正常。
以前我對她好,是因為建立在她是我妻子的基礎上,既然她背叛了我,那她就不再是我的妻子了,我也就沒有必要再對她好,我生氣是很正常的。
生氣歸生氣,基本原則是不能變的。
這個婚不能輕易的離,否則我受的屈辱該找誰說理?
就算離婚,也是鄧亞芳身敗名裂的那一天才能離。
回家的路上,整個車廂裡一片沉默。
回到家中以後,鄧亞芳徑直回到臥室,反手重重的關上臥室的門,宣示著她心中的不滿。
還是那個經典的疑問,鄧亞芳有什麼資格不滿?我這個受害者都沒有發脾氣,她才是那個過錯方。
我一直忍著不發脾氣,要是我真的發起脾氣,就不是重重的關門這麼簡單了。
我冷笑著,隨便鄧亞芳怎麼發脾氣,一切都與我無關。
我轉身出門下樓回到車子裡,從副駕駛座椅底下拿出監聽裝置。
在手機上開啟程式,開始聽錄音,我預料的一點都沒錯,我剛下車不足一分鐘,鄧亞芳就打了電話,顯然電話沒能撥通,之後的錄音再也沒有聲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