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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風,宋夏雨,宋秋光,宋冬柏。
長相不一,渣得千篇一律。
可阮榛知道,這看似忠厚老實的二少爺宋夏雨,才是最陰險的一把刀子,在原書的劇情中,最後就是他把瀕死的阮榛帶走,垃圾一樣地丟在冰天雪地裡,揚長而去。
太冷了。
阮榛死死地扒著車門,不願鬆手,而宋夏雨就一根根地掰開,表情稀鬆平常。
“這麼美的手,可惜了。”
全是凍瘡和傷痕。
他把腳踩了上去,反覆地碾著阮榛的手指。
“既然這樣,得再加點血,顏色才更漂亮。”
阮榛的手已經流不出血了,骨頭變成了青紫色的冰碴,身體蜷縮,破碎的靈魂隨著咳嗽,一點點地噴灑在潔白的雪上。
當時宋夏雨的神情,和現在毫無二致。
“挺好看的,”
他討好似的碰了下宋春風的肩:“大哥臉上有點紅,很漂亮。”
阮榛面無血色。
“呦,”宋春風繼續道:“小媽這是怎麼了,瞌睡了?守了一天一夜累壞了吧,要不我帶你去休息一下?”
明明捱過嘴巴子,這會兒還一口一個“小媽”。
阮榛算是看出來了,這人是個變態。
越打越興奮那種。
似乎有風掠過靈堂,長明燈上的燭火快速地跳了一下,隨即平穩下來,發著幽幽的光。
阮榛快被逼到角落了,退無可退——
四個男人餓狼般的圍著他,在宋春風的帶領下,你一言我一語地冷嘲熱諷。
太有趣了。
這個樣子的阮榛。
明明長了這麼一張美豔的臉,卻不顯風騷,因為表情呆呆懶懶的,動作也總是慢半拍似的遲鈍,從第一次見面的那刻起,就讓人忍不住想要欺負。
想要捏扁揉搓。
宋春風的指尖都開始癢了。
剛才情緒激動給打自己嘴巴子的阮榛,太漂亮了。
要是能勾得阮榛因為恐懼,而尖叫哭喊的話,就更有意思了,最好再用繩索給人綁起來,看看那雪白的腕子上會不會遍佈指痕,當客人過來拜訪的時候,他們會微笑著告訴對方,小夫人在樓上休息呢。
父親啊父親,真是他們的好父親。
不僅走得乾脆,臨到頭了,還留下這麼一份遺物。
手指快要碰到阮榛的臉頰了。
“喂,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