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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對夫人的體貼,不影響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情意。
圈子裡的人也不以為然,只覺得是風流韻事。
那位夫人年紀很輕就去世,此後,宋琴文並未續絃再娶,雖說孩子一個個地生,還都不是一個媽,但外面的人提起這位,都要豎一個大拇指。
誇他念舊情,專一。
養了很多情人怎麼了,不都沒給名分嘛。
比宋家那個小的好多了,別看能力強說一不二,但身邊居然沒個伴兒,不給家族增添子嗣,像個什麼話!
不知是否為了這個名聲,曾經的琴房也保留了,精緻昂貴的鋼琴像龐大而沉默的信物,見證著三十年的歲月變遷,世間行人熙熙攘攘,宋家門前川流不息,錢財流水般的潑灑出去,又成百上千倍地湧入而來。
每日都有傭人打掃,屋裡很乾淨,沒有任何難聞的氣息,窗戶保持著通風的狀態,送來微風的柔和,由於人跡罕至,反而令人心裡安寧。
阮榛睡在靠牆的小沙發上。
還搭著那個昂貴的,據說要十萬元的毯子。
暖和柔軟,很舒服。
割有錢人的韭菜就是香啊。
尤其是聽到樓上宋春風的慘叫後,阮榛翻了個身,睡得那叫一個舒坦。
這事很簡單。
既然少爺們巴巴地把他求回來,那身為長輩,阮榛必然要承擔起教育子女的責任呀,可不能把宋秋光丟在醫院不聞不問,像是什麼話?
所以他在被宋春風擄走的時候,藉著兩人之間的爭執,從車窗丟下了一隻鞋。
抽完這狗比的嘴巴子,再丟掉,正好。
也算是物盡其用。
而那隻鞋子裡,則藏了竊聽器。
阮榛一早就發現了。
他剛進宋書靈安排的次臥,就嗅到了這個房間的不對勁。
沒辦法,阮榛記憶裡,對竊聽裝置太過熟悉,因為宋家的少爺們為了防止他逃跑,不僅逼著戴上了能電擊的手環,也在他的屋裡裝了竊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