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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寫後記啦!此刻的激動之情若用長度量化真是可以繞地球七圈!
我特別喜歡寫後記。一方面,後記是故事出版前最後的文位元組點,如同馬拉松終點地上的那根紅線;另一方面,可以明目張膽藉著後記的名義東拉西扯真是人生一大樂事!
記得小說剛開始在愛格微信公眾號上連載時,有讀者朋友留言,說這作者的腦洞怎麼這麼大?居然把女主的前男友和現男友放在同一間公寓裡,還把現男友變成前男友且繼續讓他住在公寓裡……面對這樣的問題,我露出謎之微笑,心想:都是生活給了我靈感——
把時間倒回多年前,那時我剛工作沒多久,在三里屯附近租房。公寓的主要人員是我和我的兩個朋友,次要人員是我們常住或不時造訪的現任或前任。因為大家的感情走向撲朔迷離,因而次要人員的構成一直很不穩定。現在想來,沒有誰戀愛順利,大約是集體“水逆”……
修修和他女友不時玩一種叫作“分手或複合”的遊戲。每次斷絕關係後,他們都大放狠話,發誓從此相見是路人。可這倆五行缺金,北京租金又太高,所以即使分完手,卻沒誰有馬上搬走的魄力。於是,睡客廳的修修,偶爾會看到女友帶準物件來參觀閨房;他女友有時也會撞見修修的新紅顏。只要以上情況發生,當晚公寓必有一場分貝直達雲霄的爭吵。他們就這樣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修修夫婦的日常是《愛情保衛戰》的現實版,令人不忍直視,但我和莎莎的情況卻並沒比他們好多少……莎莎是我的另一位室友,長相一般的她狂熱地迷戀文藝型帥哥。也許天下大多數文藝型帥哥都有若即若離的特質,所以莎莎的前男友在單身狀態下總會以朋友的身份蒞臨我們公寓,與她度過短暫又曖昧的時光。這也許就是莎莎無法徹底放手最本質的原因——她一直深信念念不忘必有迴響,以為他們應該還會有點什麼。然而,一旦莎莎表現出表白的先兆,前男友又會跟她談起最近心儀的女生,讓她悲痛欲絕,抱著我在酒吧裡一起鬼哭狼嚎。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我要陪她“一起”呢?這裡必須解釋解釋:並不是我為人多良善,對待朋友多耿直,而是因那時我自己也深陷“前任陰雲”裡,舉步維艱。雖說我曾寫過一篇《前男友vs前女友》,鼓吹分手就應快刀斬亂麻,還獲得了無數痴男怨女的點贊,但其實在該理論的實踐上我完全不是個成功者。準確來講,我和修修、莎莎是一路貨色,都與前任糾纏不清。
我很希望對方回頭,那種欲求的強烈大概足以站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