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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遺憾,我再開攝影展的時候,很可能已經成名了,到時候展會上人山人海,連下腳的地方都沒有,沒有多餘的門票給您,田老闆可別怪我!”小孫笑著說。我連忙說不會不會,同時預祝他開展成功。
剩下的垃圾時間內,小孫在對他的未來進行展望,可在我看來無非就是錢,什麼攝影展、更高階的徠卡相機、拍遍世界五十個國家,沒錢行嗎?但我又看到陳女士眼中的柔情和蜜意,心想有陳女士這個金主,小孫的那幾個願望都不是夢。
回到旅館時,我接到陳女士的簡訊,希望我後天能參加小孫的攝影展,她真心邀請我。我不明白為什麼非要我去,陳女士有錢有頭有臉,朋友肯定不會少,何必非找我呢?陳女士又發了條簡訊,意思是要沒有我的人緣鳥,她也不可能跟小孫認識,所以她當我是好朋友。既然這麼說,我要是不去,那不就有點“給臉不要臉”了嗎?於是我答應了。
兩天後,我如約來到宋莊的現代藝術館,這地方很熟悉,上次那個先鋒的“魔怔”先生就是在這裡辦的行藝術。不過現在不同了,是正而八經的攝影展。展廳真不小,總共展出了兩百多幅攝影作品,最小的也有18寸,我發現來看展的人很多,都在那裡評頭論足。但說實話,這些作品我真是不敢恭維,看展的也是笑的多,誇的少。而圍觀最多的也就是那個唯一獲過獎的《懸》,放得很大,足有整面牆那麼巨,照片下方還有簡介,大概介紹了拍攝情況,也就是前天晚上吃飯時小孫說的那些,而且特意註明,當時小男孩雙手已經麻木而放下,是攝影師一再要求,哄騙他再抓柵欄就會進屋,才拍下了這一瞬間。
很多人評頭論足,都對攝影師不滿意,有的說為什麼不報警,有的說為什麼不制止,有的說為什麼非要讓小男孩去抓,這不是欺騙嗎,已經違背了攝影作品的最大原則:不能干擾被攝者。
“為什麼非要把這條也寫上?”我自言自語地說,沒明白小孫到底想告訴大傢什麼資訊,這不是在等著捱罵嗎。
看完攝影展,下午我就從北京飛回曼谷。來到高雄的公寓,他見我臉色很差,行動也沒有以前那麼敏捷,就問怎麼回事。我說了在北京旅館中突然發高燒、又出現奇怪幻覺的經過。高雄立刻過來要扒我的眼珠,我說:“不用看,我早就看過了,沒有豎線,也沒中降頭。”
高雄問:“那怎麼好端端的會突然發高燒?”我說猜測有可能是長期接觸陰牌和邪物的副作用,有時候還會直接和間接地導致客戶送命,所以就反映在身體上,以前也犯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