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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陳湘所言,齊溪確實很快就知道了為什麼這是個離婚的好時機。
因為手裡握有詳實的證據,又清晰掌握了婚內所有財產的動向,顧雪涵作為陳湘的代理律師與艾翔方就離婚一事談判時,充分掌握了主動權,艾翔方並沒有什麼能抵賴的,而他本人似乎也對離婚樂見其成,因此最終非常順暢地落定了財產分割協議,給出了比齊溪預想還多的婚內財產,然後,雙方在度過離婚冷靜期後在民政局辦理了協議離婚登記。
“他急著去和我那個學妹結婚呢,我那個學妹懷孕了,正用孩子逼宮,現在艾翔比我還急,所以迫不及待想離婚,我現在提,簡直正中他的下懷。”
可對於陳湘的解釋,齊溪還是有些不解:“但就算再急迫,男人對錢大部分是不會輕易讓步的,他會這麼容易放棄那麼多婚內財產?”
對此,陳湘嘲諷地冷笑了下:“因為男人更容易飄。艾翔恐怕現在連自己是誰都不記得了,因為《逢仙》的大獲成功,他的IP確實價格暴漲了一段時間,還記得當時連載的那本新書嗎?名字叫《與狼》的,開始賣了五百萬,後來死活要毀約再賣的,當時在他的堅持下確實解約再賣了,即便賠了違約金,還多掙了一千四百萬,可之前影視行業裡充斥著快錢,兩千萬買下的那家公司,雖然錢是很多,但真的不懂行,根本沒有專業團隊,背後就是一個被忽悠來搞影視投資的煤老闆,結果《與狼》的IP落到那公司,大半年沒有一丁點進度。”
“那公司團隊裡都是些坑蒙拐騙的人,專業能力都不行,但特別會吹,艾翔本身因為《逢仙》就很飄,對方又可勁吹捧他,把他忽悠到把自己未來十年的版權都獨家籤進了那公司,說什麼要為他打造全版權生態,結果現在那公司可能都快人去樓空了,什麼全版權生態,就是些倒賣版權掙差價的二手販子。”
陳湘一臉“活該”的表情,冷靜地闡述道:“不僅如此,艾翔總覺得《與狼》能複製《逢仙》的成功,所以爭著搶著竟然還入股了這家公司,按照我得到的訊息,這家公司在外還投了好多專案,又簽過對賭協議,此前因為不專業,大肆揮霍,如今聽說好幾個專案的尾款都結不清,下個月應該就會面臨訴訟,到時候艾翔作為股東,也跑不了。”
說到這裡,陳湘終於露出了點笑意,她看向了齊溪:“他的其餘IP未來恐怕都開發不出來,《逢仙》再火,紅利又能輻射幾年?還能讓他吃一輩子嗎?現在冒頭的新作者可猶如過江之鯽,他並不是沒有不可替代性,也沒紅到出圈有神格的地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