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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單發出去兩天,張瑞那邊毫無動靜。
靳舟倒是一點也不著急,準備好所有訴訟材料後,來到區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立案。
今天坐在視窗後的是張陌生的面孔,工作服穿得一絲不苟的一個小年輕,應是新來的工作人員。
靳舟把材料遞過去,那人迅速翻了翻,問道:“侵佔罪?”
“對。”靳舟老神在在地站在視窗櫃檯外邊兒,早已做了被問詢一番的準備。
“原告自己把表交給別人保管的嗎?”那人繼續問,“有沒有說好什麼時候還回來?”
“沒說好。”靳舟道,“被告趁我當事人不注意,把表戴走了。”
那人又翻了翻材料,問道:“證據呢?”
“有監控錄影。”靳舟道,“立案之後會去調取。”
上次警察去巴黎聖殿檢視監控時,劉茜沒有把監控畫面給拍下來,按理來說她也沒有權利拍下來。
而現在還想重新檢視監控的話,就只能等立案之後,靳舟以律師身份,帶著立案材料,再去調取監控。
“既然有監控錄影,”那人合上所有材料,看著靳舟道,“你可以去找警察調解,沒必要來法院立案。”
果然又是這樣。
就沒有哪一次立案能暢通無阻。
“我們已經找過警察,但監控裡有疑點。”靳舟耐著性子道,“接下來還要繼續查,必須得先立案。”
“那說明你根本就不能證明被告拿走了表啊?”那人又開啟材料,漫不經心地翻了翻,“你這上面寫的去酒吧喝酒,你確定不是自己搞丟了嗎?”
靳舟深吸了一口氣,努力保持著微笑說:“無論是不是自己搞丟,我得去查不是?你不給我立案,我怎麼去查?”
別看電視劇裡的私家偵探又是調查又是取證,實際上除了公檢法之外,只有律師擁有正當的調查權。
然而律師想要行使調查權,手中必須得有一張立案證明。
“你也不能亂調查吧?”那人把材料給推了回來,“事實和理由不清,你先去補充了材料再來。”
靳舟簡直火大,很顯然這人是想把這事推給警察,讓靳舟去找警察想辦法。
如果警察能認定張瑞拿走了表,那肯定會從中調解,不至於鬧到法院來;
反之,如果連警察都不能認定表在哪裡,那告到法院也是穩輸的案子,純粹是給法官增加工作。
——當然,在這人眼裡看來或許穩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