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星川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只有這樣,火中火才會認寧明昧為主,併為寧明昧所用。
而且這還得有一個前提條件:火中火和它的前任契約者(火繩)之間的契約已經終止。
當初,初代人皇給出的承諾是會付出方家嫡系皇室的整條命脈之火、生命與死後的魂魄,來換取方家嫡系皇室使用凡人的靈魂火能的能力。考慮到他自己的魂魄也在承諾的代價範圍內,所以人皇將契約的執行者定為了方家的每一代嫡系皇室。
——順便還把方家皇室的命脈寫定,綁在火中火的契約上。雖然這過程中會有許多無辜的皇室早夭、死難者,但也算是一種有遠見的千秋萬代行為吧。
也就是說,在方家繼承人這個條件上,只要方家還有一個身為凡人(或修為低微)的、可繼承皇位的、活著的後裔,這契約就可以繼續維持。
——這是必要不充分條件。寧明昧在心裡將其記下。
在契約不破除的情況下,寧明昧是沒辦法使
用火中火的。如果寧明昧試圖透過攻擊的方式硬搶,火中火也會狂燃,使用它的燃料來對抗寧明昧。而偏偏火中火的燃料還是天下萬民的性命。
——先不說打不打得過的問題。火是取得了,但天下的凡人也都死了,這就是你想要的嗎。
寧明昧因此總結了一下,想要奪取火中火,首先得破除方家和火中火的契約,並在火熄滅之後,在其他人報價之前搶先給出足夠讓火中火動心的報價,從而獲得火焰的使用權。而且想要點燃火中火,需要強烈的點火源。一個合格的點火源應該有挖掘潛力、牽涉足夠多的因果,點火之人也要有足夠堅定的決心、足夠大的影響範圍。
決心這點很好理解——簽約意志不夠堅定、靈魂力量不夠強大,都會被火中火視為無效競拍人。對於影響範圍這點,寧明昧是這樣理解的。
譬如,點火人是個一無所有的人族乞丐,卻想要用神族全族的命來點火。那麼結果只有一個——
神族全族:你他爹的是誰啊。
火中火:笑。
人族乞丐對神族不能產生任何影響,也與他們沒有千絲萬縷的聯絡。火中火不認可人族乞丐有操控神族全族性命的可能性,認為契約結果不能達成,於是便不會被點燃。
但如果把這個人族乞丐換成明瓏,她想要用神族全族的命來點火——那麼火中火是可以被點燃的,因為火中火認可,明瓏是可以對神族全族產生足夠大的影響的,她有滅族的能力或潛力。但這也是個很短暫的生意。神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