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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心滿眼都是他,眼睛裡看不到任何人、任何事。沒有任何煩惱,彷彿這世界上一切的美好就只有連城哥哥一般,心中眼中澄澈的沒有一絲汙濁。
自從出生,我的腦門上就貼上了私生女的標籤,在父親眼裡,我是他對母親的虧欠;在雷夫人眼裡,我是我父親對她的背叛;在雷爾的眼裡,我是殺害他母親的元兇。
好像我的存在,真的就沒有給任何人帶來幸福,而任何人也都沒有想過施捨給我一些幸福,我——永遠是那個見不得光的存在。
雷夫人死後,父親把我和母親接回雷家,本以為這是我人生的轉折點,我以為我可以從那個見不得光的人生中走出來,我以為等待我的是光明,我把進入雷家,當做是照射進我人生中的第一道光。
就在我以為老天爺終於對我施捨仁慈的時候,父親的死,就像是晴天霹靂一般,向我砸了過來。
父親死後,我和母親被雷爾追殺,母親為了保護我,被車撞成重傷,我知道,雷爾答應父親不會殺了我,他要殺的,一直都只是我的母親,而那個時候的我,身無分文,所以我只得回過頭去求雷爾,只要他肯救我的母親,他怎麼折磨我都可以。
雷爾和我猜的沒錯,他根本從頭到尾都沒有把我當做過妹妹,我只不過是害死他母親的小三的女兒而已。
他的這種認知成就了我在雷家狗一樣的生活,我和院子裡的狗一起生活,沒有飯吃,餓極了,我就跟那條阿拉斯加搶吃食,好在雷家有錢,狗吃的東西都是極好的,我就那樣活了下來,漸漸地走向絕望。
但是人在絕望至極的時候,總是會有一些想要反抗的意識,於是我想辦法抓了雷然,想要用雷然的命,換我母親一生的醫藥費,和我的自由。
可是結局往往天不遂人願,當時的我,又怎麼能夠鬥得過陰狠的雷爾呢?
於是我再一次妥協,這一次雷爾徹底把我踩在了腳下。
他讓我去做最下賤的工作,他把我扔進人間煉獄,他說我的存在本就是雷家的恥辱,是最下賤的存在,所以就應該去做最下賤的工作。
我每天周旋在各式各樣的男人中間,替我的‘大哥’賺著最髒的錢,剛開始的時候,我覺得我髒極了,每次洗澡我都把自己洗的遍體鱗傷,試圖擦掉那些人留在我身上的氣息。
可是人還真是個奇妙的東西,忽然有一天,我發現我可以用我的身體,來換取一些我無法得到的東西,比如錢,比如權利,因為只要有男人迷戀我的身體,我就可以讓他為我做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