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蓮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案發現場在一個巷口,警戒線外的一邊是廢棄的爛尾樓,緊鄰著的是一個比較老舊的小區。由於春節期間,加上外地人較多,大多數人都回老家過年了,所以顯得到處冷冷清清。
凌風站在巷子口四處打量著,擰著眉頭沉思,嘗試著還原現場。在這個案子中,綜合屍檢和現場方位情況,還是比較容易還原案發情景的:受害者在街上走著,兇手尾隨,從背後迷暈帶走。看得出第一案發現場並不是殺人現場,因為現場並沒有太多血跡,地面較為乾淨。兇手是相當有計劃地把人迷暈後帶走,然後在一個隱秘的地方進行了殘忍的殺害,最後選擇了此地為拋屍地。從現場沒有遺留下任何指紋和相關證據來看,兇手的內心非常強大。但至於為什麼兇手又大費周章地把受害者帶回到這裡,原因到底是什麼,還需要更多的分析及證據。
凌風想了一下,決定去一趟受害者家裡和她工作的地方瞭解一下。於是他跟一同前來偵查的夥伴唐新元打了個招呼:“走,我們先上死者家裡看看”。
受害者的家就住在案發現場旁邊的老舊小區裡。
受害者黃如玉,本地百花村人,某培訓機構英語老師,專門負責812歲孩子的課外英語輔導。育有一子,住在一起的除了她的丈夫以外,還有她的家公。根據法醫初步檢驗,結論遇害時間為陽曆一月二十四日凌晨三點到五點左右。
兩人在門崗保安室處出示了證件,登記後根據保安的指示來到了受害者居住的樓下。由於是老房子,沒有電梯,兩人沿著昏暗的樓梯一直上到三樓,站定在302室門口。
唐新元抬起手,敲了敲門。
“誰呀”?開門聲伴隨著一聲問話。
“我們是江市常安區的警察,關於黃如玉一案,今天上門來了解一下情況。”來開門的人是一個個子中等,五十多歲的男人,是受害者的家公,袁興偉。兩人把證件出示給他看了一下然後推開門走了進去。
屋內東西雜亂,衛生情況一般,入目隨處可見的皆是女人的物品,鞋架上擺放凌亂的各類高跟鞋、平底鞋運動鞋等各類女人鞋子,兩個男人包括孩子的幾雙鞋子就這樣混在這堆鞋子裡,不仔細看幾乎找不到有他們的鞋子。
茶几兩邊的沙發上堆滿了衣服,還有一些性感的內衣褲放在一邊。
雜亂,髒亂,混亂。
袁木西是受害者丈夫。他沉默地把沙發上的衣物往沙發一角推了推,用紙杯端了兩杯水過來,然後坐在另一沙發上繼續沉默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