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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冷。
唐新元翻了個身。
公路上見不到什麼人,過往的車子也很少。
三人組在案發現場的公路旁停好車後下了車,案發現場離公路並不遠,所以,三人沿著公路隨著河道慢慢地往前走。
走了大概半個度小時,前方出現一條小路,小路兩旁是半人高的野草。昨夜下過雨,小路的地上全是泥濘和坑坑窪窪的積水。
一時間,大家都沒說話。
三人沿著小路走進去,不一會兒,褲腿和鞋子上就被泥水濺染。
凌風站在河邊,正在四處眺望。
小路並不長,也很窄,一次大概只能容一個人透過,長度大約也就一兩百米,半人高的野草把視線全遮擋了,看不到外面公路,同樣的,從公路外看進來,也看不到河邊的情景。
凌風收回視線,看見邢鐵正不嫌髒地趴在一處。他走了過去:“有什麼發現?”
邢鐵指了指地上,站了起來說:“你看,這是什麼?”
有一個腳印,目測大概是4243碼的鞋子,從鞋號來判斷,穿這個號碼的鞋子的人身高大約175180左右,鞋印在鬆軟的泥土中下陷大概有0304公分,體重應該在6575公斤。
凌風拿出手機拍照。
這種的拋屍案件,從殺人到運屍再到拋屍的整個過程,一個人能夠在單獨將5070公斤的屍體從公路扛到河邊,說明這個人有一定的力量。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不管多注重細節的兇手,都一定會有線索留下。只需要被找到一點,就能順藤摸瓜,一點一點抽絲剝繭,把兇手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