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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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借來的書無法歸還,我只能找兼職賺錢,再去賠錢。
兼職是在工地上做小工打雜,比工廠更累。
一次,裝混泥士的桶實在是太重,我這幾天都沒吃過飽飯,實在是虛弱。
桶打翻在地,泥水溼了我一腳,工頭見狀搖頭,勸我別在這裡做了。
我跪下來,磕頭求他:“我可以做好的,求求您再給我一次機會,沒有這份錢我真的沒法生活了!”
人在什麼都沒有的時候,尊嚴也得被自己踩在腳下踐踏。
工頭嘆氣,想要扶我起來,可是泥水凝固得飛快,我的腳動不了。
他們只好用錘子來把混泥士敲開,而我的腳也因此受傷。
工頭還是辭退了我,但是多給我拿了三百元錢,讓我去看腳,去買點好的補補乾癟的身體。
我一瘸一拐地走著,這錢來之不易,可今天是我生日,我想給自己過個生日。
於是我走進一家麵館,要了一份面。
就在這時,爸爸媽媽帶著崔之衡進來了,崔之衡被他們圍在中間,有說有笑。
他們只是尋常地帶著他下館子,卻意外遇見了我。
爸爸勃然大怒:“你又偷藏錢!你個白眼狼!”
媽媽撲上來扯我的皮肉,哭道:“你長大了,有錢自己下館子了,不管爸媽的死活了。”
他們穿得乾淨整潔,崔之衡穿著一身帥氣休閒的名牌,腳上踩著我從來沒穿過的名牌球鞋。
而被踹翻在地的我,頭髮亂糟糟的沒錢剃,身上穿著明顯小了的舊衣服,衣服上全是工地的髒汙,鞋邊破著大洞,腳上傷口破裂,鮮血漫紅了鞋。
我緊緊抱著麵碗,拼命地大口吃著面。
太好吃了,我這輩子都沒吃過這麼好吃的面,它能讓此刻的我忘記一切痛苦。
我看見崔之衡捂著鼻子,嫌棄地別開頭。
是了,他總是站在爸爸媽媽的身後看著我的不堪,理所當然的嘲諷和冷眼旁觀。
見我這樣,他們更生氣了,媽媽掰著我的手,爸爸搶過我的麵碗,扣在我的頭上。
“你吃!吃個夠!”
他們帶著崔之衡走了,走前,媽媽不忘衝過來翻我的衣兜,拿走那幾百元錢,塞好錢後,她嫌棄的拍了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