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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秉鈞除了於4月28日發出“勘電”,辯解自己與政府同刺宋案無關外,又於4月29日特別就他和洪述祖的關係等問題與《新紀元報》記者有過如下問答:
問:君與洪述祖關係如何?
答:餘不識洪,少川總揆屬餘位置,因畀秘書。
問:洪氏在部勢力何如?
答:洪既新進,且嫌位卑,僅領幹修,不常視事。餘亦謂系革命元勳(洪常自稱,少川亦為餘言之),不以部務相煩。
問:正月間君委洪南下有諸?
答:否。餘不以部務屬洪,洪亦自稱不願拘於尋常公事。正月間洪請假赴津,餘方利其去部,立予批准,初不識其潛行赴滬也。[231]
此段對話中最後一問一答所說洪述祖1913年1月南下之事,與宋案的另一重要環節——調查歡迎國會團有關,將在本書下章詳細討論,此處暫不涉及。可能趙秉鈞覺得僅僅接受記者訪談還不能完全講清二人關係,故他緊接著又於5月初公開發表致北京《民立報》記者函,第三次就他和洪述祖的關係做出說明:
若洪述祖者,與鄙人素不相識,聞其與趙鳳昌至親,趙君在滬,與起義諸鉅子蹤跡甚密,故洪頗預聞革命之事。辛亥年春(應為辛亥年秋——引者),唐紹儀請開郵傳部尚書缺,即系接洪之電報。唐寓天津,外間傳說是事及武漢事起清室退位詔即出於洪之手。唐以洪贊助共和,不為無功,因薦與鄙人,意欲為內務部秘書長。參議院所定官制,各部無秘書長名目,唐君雲即秘書亦可。當即委任是職。洪任秘書以來,到部未久,即有各報攻擊,洪擬引退,旋委調查水上警察差。嗣後並未到部辦事。洪屢屢患病,請假就醫,有時在津,有時到滬,請假呈文俱存在署中有案。此洪述祖來歷之實在情形也。[232]
由於趙秉鈞身居高位,又是洪述祖的頂頭上司,革命黨人對於他的上述公開說明,當然不會相信,認為“此種談話,無非欲以一手掩盡天下之目”,“蓋趙於洪破案時,則一味將自己與洪關係說得極淺,以便洗脫;於證據宣佈之後,則一味將一切主使關係,又全然卸之洪述祖身上,雖前後自相矛盾,亦所不顧,左支右吾,情見勢絀矣”。[233]但我們作為百餘年後與宋案毫無利害關係之人,則應實事求是,看看趙秉鈞所言是否屬實。首先有兩個基本史實需要澄清。
第一,趙、洪二人何時相識。按照趙秉鈞的說法,在洪述祖到內務部任秘書之前,他與洪述祖並不相識。洪述祖1918年在京師高等審判廳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