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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既明,袁、趙、洪、應等人涉案情節也就清楚了。
袁世凱身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先是因欲遣散共進會而派其私人、內務部秘書洪述祖南下收撫應夔丞,並經洪述祖介紹邀應入京見面,撥給遣散費5萬元,及每月2000元的江蘇駐滬巡查長津貼;接著又因欲解散歡迎國會團而特派洪述祖秘密南下與應夔丞調查該團真相。當洪、應藉機提出以金錢收買國民黨議員及報館,操弄憲法起草,以及購買所謂“孫黃宋劣史”“宋犯騙案刑事提票”等,以損毀國民黨領袖聲譽的計劃後,袁非但不加阻止,反而予以鼓勵和支援,促使二人實施。當構陷陰謀失敗,洪提議“收拾”反對黨一二人以警其餘時,袁以“反對既為黨,則非一二人之故”,予以拒絕,認為如此做法“實屬不合”。雖然袁沒有主謀殺宋,但因國民黨及當時輿論多將袁、趙視為刺宋幕後主使,結果給袁競選正式大總統帶來了極大衝擊。在此情勢下,倘若袁指使洪、應以不法手段對付政敵的內幕再曝光於法庭,對其競選正式大總統將更為不利。因此,袁在案發後不但將掌握內情的洪述祖故縱至青島德國租界藏匿,而且對趙秉鈞欲辭職自證清白及出庭應訊,百般阻撓。
趙秉鈞作為國務總理兼內務總長,在本應屬於其職責範圍的收撫共進會一事上,並非主導人物。他發給江蘇駐滬巡查長應夔丞“應密電本”,以及指示洪述祖“一手經理”應夔丞領取津貼事,純屬公事公辦,毫無陰謀之可言。趙對袁派洪、應秘密南下調查歡迎國會團原本全然不知,只因應夔丞致電函於國務院,報告調查情況,並請趙“轉陳總統”,致使趙被牽入局中。趙透過應夔丞所來“東”“冬”二電,知曉洪、應二人慾以非法手段操弄憲法起草,也看到了二人慾藉機構陷“孫黃宋”的計劃,但他並未阻止,而是將“冬電”交給了洪,洪又面呈袁。當洪謊稱收到應夔丞密電,向趙借閱“應密電本”時,趙順勢將“應密電本”交給洪,從而退出了構陷陰謀。此後,洪、應二人以信件和“應密”電往來,謀劃殺宋,以及試圖以低價購買公債謀取利益,趙已全然不知。案發後,輿論攻擊趙為刺宋幕後主使,趙屢次提出辭職,要求赴滬與兇手對質,均為袁所拒絕。宋案證據宣佈後,趙在總統府主導之下發表“勘電”,力辯自己及政府與刺宋案無關。但當上海地方檢察廳兩次發來傳票時,趙又在袁支援下兩次拒絕出庭對質,以犧牲個人聲譽為代價,維護了袁的利益。
洪述祖是內務部秘書,應夔丞是共進會會長及江蘇駐滬巡查長,二人為獲取私利,在宋案各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