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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茶碗之上,且言語或致前後不相應接雲。”[103]而孫中山也曾向日本駐上海總領事有吉明透露:“最近以來,袁氏每日數電前來,一則為其本人之立場開脫,二則請求本人予以推舉,本人尚未復其一電。”[104]可見袁世凱對於正式大總統之位何等看重,甚至願意放低身段,請求孫中山支援。
刺宋案的發生,還嚴重影響到了列強對民國政府的承認。“外人對於承認問題群起研究,以為此事必惹起無窮之紛爭,而影響於各國之商務,承認問題將因此起一大阻力。”[105]5月1日,參議院本來已得到外交部電話通知,說美國駐華公使將於5月2日上午11時遞交“正式承認國書”,但情況忽然發生變化,美國公使表示“因借款及宋案兩大問題,南北頗有不穩之象,已發電詢之華盛頓政府,須俟回電到後,始能致送國書”。[106]
然而,袁世凱畢竟久經風浪,很快便透過採取一系列措施,抵擋住了宋案造成的衝擊,並逐漸由守轉攻。
袁世凱的第一個策略,是將宋案定性為法律問題,而非政治問題,竭力反對國民黨人將宋案與政治問題相關聯。為此他特別在宋案證據公佈後,於5月初發布了關於宋案的通令,強調宋案“純系法律問題”,應當“依律科斷”,案外之人不得“節外生枝”,“擾亂政局”。令曰:
刑事案件,應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經由刑事審判,宣告判決。苟非被害者及其利害關係人,決無案外參加之理。前農林總長宋教仁在滬被刺一案,前經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堂及法界會審公堂,分別拘犯檢證,預審終結,交歸中國上海地方檢察廳審訊。案中證據亦據江蘇都督、民政長“有電”撮要宣佈。其原電所呈國務總理趙秉鈞致應犯及洪述祖手書各一件,然一為發給該犯“應密”電碼,一為該犯請領津貼,均屬因公,無關宋案,已由該總理通電各省都督、民政長宣佈。究竟有無關涉,應由法庭依法判決。教唆主使,國有常刑,無所庸其袒庇,亦無所庸其羅織案外無干之人,更不能互相揣測,謬為詆諆。乃近來迭接各處來電,竟指趙總理為宋案主謀,並稱人心憤激,請速誅趙等語。閱之殊堪駭詫。查趙總理致應犯手書二件,初無一語涉宋,未經審判,尚難認為有犯罪嫌疑,即果犯罪屬實,刑律既有明條,盡當依律科斷,純系法律問題,何能涉及政治。似此節外生枝,誠恐溷淆觀聽,擾亂政局。為此明白宣示:宋案現既破獲,一經法庭研鞠,有無主謀,自不難水落石出。各該案外之人,毋得飛短流長,藉端挑撥,俾昭信讞,而釋群疑。將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