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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湧到蕭家向蕭凌道喜,還打聽賣了多少錢。
財不露白啊,蕭凌淡然一笑,稱沒賣多少錢。
熱鬧一陣子,眾人漸漸散去,徐秀梅迫不及待問蕭凌:“到底賣了多少錢啊?”
這次蕭凌不再隱瞞,坦誠告訴他,縣令獎勵三十兩,但分給眾人十兩,還有二十兩。賣老虎共得六十兩,擺酒席花掉三兩,還有五十七兩。
總計七十七兩現銀。
徐秀梅放心了,拍著胸口說:“我早就說過,你能力出眾,不是久居人下之人。看到了吧,我說的沒錯,現在發財了吧?”
林溪也很興奮,問蕭凌如何花這筆錢。
蕭凌說:“還能怎麼花?當然是買新衣服,買新傢俱,再買些好吃的,總不能讓你們母女跟著我一起吃苦吧?”
林溪紅著一張小臉,支支吾吾說:“我勸你不要亂花錢,存到我這裡,以後慢慢花。”
蕭凌想了想,男人賺錢,不就是讓女人花的?她是自己老婆,存到她那裡,沒毛病,就爽快地把錢交給她。
拿到錢,林溪興奮得小臉通紅,跑到臥室裡,關上門,仔細地數了三遍,七枚元寶,每枚十兩,還有七兩碎銀,確實是七十七兩。
她清澈的眼眸中閃現無數亮晶晶的小星星,憧憬著將來錢生錢,馬上就是七百七十兩,甚至是七千七百兩。
流浪的生活讓她吃了上頓沒下頓,現在有錢不是胡花亂花,而是存起來,為日後遇到困難時不餓肚子而做準備。
當然了,她還有一個更大的秘密沒有講出來,錢存得越多越好,有錢才能施展那個驚天的抱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