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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一共三十餘萬銀子,快頂一個縣一年的稅收的五分之一了。
剛才他說,貪汙的錢花完了,只有一部分存在家裡。結果抄家抄出來真相,他沒花,而是存起來了。
他一個人貪汙的錢,頂五個縣丞。可憐縣丞張連名還幫他扛著,真是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
饒是李城狡猾,也逃不了法網的懲罰,更逃不出蕭凌的手掌心。
於是,蕭凌判李城六年監禁,三年苦役,所有抄家的財產全部沒收官庫,頂今年的稅款。
蕭凌當縣令,僅僅一天時間,就給縣裡增加三十餘萬的進項,比馬騰這個馬大哈強了百倍還不止。
馬騰除了苦笑,奉承蕭凌辦案如神之外,多餘的話,一句也不講。他心裡清楚,現在是李城和張連名,搞不好將來他也會走他們二人的老路。
別的不說,贖陳提莫和小春時,蕭凌親自給他送了三千兩白銀,這筆錢也沒入賬啊,證據確鑿,什麼時間爆雷,完全看蕭凌的心情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