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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就先放它們一馬,等什麼時候需要了,咱們再來掏。”錢勝利看了一下越來越難挖的洞穴,也只能點點頭。
劉紅軍並不是真的給獾子留根,或者說為了保護獾子的可持續發展。
對於老百姓來說,獾子對莊稼的危害,還要大於野豬。
而是,再往前挖,需要花費的功夫太大,洞穴頂上的覆土已經達到了兩米。
繼續挖洞的話,不划算。
“受傷好東西,咱們回家,吃肉喝酒!”劉紅軍笑著招呼錢勝利三人道。
把剛剛打死的六隻獾子,開膛放血之後,四個人揹著十一隻獾子下山回家。
········
榆樹屯楊家,楊秋雁看了看時間,已經是下午四點,從炕上下來,穿上鞋,就要往外走。
“雁子,你幹啥去?”坐在炕上吸菸的楊廣福開口問道。
“爹,我去紅軍哥家裡看看。
他進山給娘掏獾子去了,我去看看回來沒有。”楊秋雁脆聲說道。
“憨丫頭,哪有這麼快啊!他們下午進山,明天下午能回來就算快的。”楊廣福笑道。
“可是,我聽他們說,掏獾子不是很容易嗎?不就是走到哪兒,掏了就回來,哪用那麼多時間?”楊秋雁嬌憨的說道。
“呵呵!”楊廣福笑著搖搖頭。
楊秋雁之所以認為掏獾子很容易,這都是被那些來家裡喝酒的獵人,誤導了。
楊廣福是榆樹屯的生產隊長,家裡自然不缺客人,那些獵人從山裡回來,都會拎著一些珍稀的獵物,跑到楊廣福家裡來喝酒。
目的,自然是為了討好楊廣福。
生產隊分家之前,獵人也只是生產隊的一個工位,獵人需要給生產隊上交獵物,來換取工分。
工分可以換糧食。
所以,榆樹屯大多數的獵人,都習慣了,打獵回來,到楊廣福家裡喝一頓酒。
酒肉自然是他們自己帶的。
只是,這男人,喝了酒之後,就喜歡吹牛。
山裡野牲口,難不難打,全看他們喝的酒多不多。
只要酒夠多,大爪子都是手拿把掐。
這也導致了,楊秋雁認為,打獵真的不難,掏獾子洞更是輕鬆的像在地裡挖地瓜一樣簡單。
劉紅軍吃完午飯進山,這都四點了,也差不多該回來了。
“爹,我去了!”楊秋雁說完,跑出楊家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