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章 114.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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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應了當時的猜測。
徐朝宗的戀愛病並沒有隨著追到了孟聽雨而好轉。他簡直就是晚期患者。
都戀愛兩年多了還沒好!
王遠博很快平靜下來: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他。
更何況,徐朝宗工作能力沒得說,早就將這邊的一切都安排妥當,即便這時候回燕市,除了徐朝宗本人在奔波路上辛苦一點以外,也沒有任何影響。
但他還是想仰天
長嘆:徐朝宗你大爺的!
*
徐朝宗下車後,並沒有急著往家趕,在路過花店時心情不錯,還買了一束花。
這是孟聽雨的習慣,只要她有空,只要她記起來,她每週都會買一束花哼著輕快活潑的音調回家,悠閒坐在茶几前剪掉多餘的花枝,一臉愉悅地將花朵插進花瓶中。
她的快樂如此簡單。
時間長了,他也習慣在家裡看到鮮豔欲滴的花朵。
從花店出來,他又穿過一條街,來到一家口碑極好的老字號門店,買了一隻噴香四溢的烤雞。這才心滿意足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開啟門,屋裡一片漆黑。
顯而易見,她還沒回家。
他沒猶豫,撥通了她的號碼,那頭很快接通。
伴隨著一陣噼裡啪啦的鍵盤聲,她含糊地問:“幹嘛呀~”
“還沒下班?”他環顧屋子一圈,問道。
“沒呢。”
孟聽雨還在社裡,跟另一個新人一起,“有工作沒忙完,在社裡加班。”
他想給她一個驚喜,這時候也沒誠實交待他已經到家,而是順著她的話,語氣自然地問她,“那你要忙多久?”
這樣的對話,在過去他出差時幾乎每天都會重複。
她正沉浸在工作中,也沒想太多,隨口回道:“放心,不會忙到很晚,差不多還有半個多小時吧。”
這就是住得近的優勢了。
加班到這個點也不會很煩躁,畢竟忙完後,只要穿過兩條街就能到家啦。
如果要坐一個多小時的車,那她的心情肯定不會像現在這樣輕鬆。
沒人喜歡加班。
“那好。”知道她在工作,他也不會耽誤她,“你到家後記得給我打個電話。”
“嗯嗯。”她在掛電話前,想到什麼,探頭看了一眼同事,見對方沒注意到她這邊,她才捂著手機,對著那頭mua了一下。
他頓了頓,眉梢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