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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造成日本災難的罪魁禍首,由另他們十分痛恨。
一場另所有人鬱悶之極的參觀結束後。日本代表團回到賓館,匆匆吃過午餐,沒有休息,直接召開了會議,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就是研究南華國提出來的24條條約。
內閣書記長兒玉秀雄坐在那裡。拿著條約副本一條條念起來,“第一條,日本正式宣佈戰敗投降,由日本天皇親自簽署對外發表投降書。”
“第二條,南華國保證天皇地位。然允許自由民主,日本不許採取全民選舉制度。”
“第三條,除去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之外,日本所佔只領土島嶼,日本皆沒有對其行事主權之權利。同時,南華國將會宣佈對這些島嶼的控制權。”
“第四條,神奈川縣之土地,永遠讓於南華國,包括橫須賀軍港在內的,所有土地上的設施。”
“第五條,日本解除武裝,只准保留必要之軍隊和警察部隊,人數不得超過10萬人。日本不得發展海軍,空軍等軍事,不得研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第六條,日本將四億五千萬兩銀子交與南華國,作為戰爭賠償軍費,此賠款可分為8年還清,第一年一億兩,之後每年五千萬兩銀子。以上賠款,只能支付金銀等貴金屬,或者等價的物資。”
“第七條,南華國將在日本駐軍,以維護東亞局勢,維護日本政治穩定。”
“第八條,日本對南華國開放口岸,開放國內市場,不得徵收稅款,允許自由貿易。”
“第九條,允許南華國在日本開設銀行,並享受與日本同等之待遇,除發行貨幣之外的一切業務。”
“第十條,允許南華國船隻在日本海域暢行,允許南華國漁民到日本海進行捕撈作業。”
“第十一條,日本將被允許維持其經濟所必須及可以償付貨物賠款之工業,但可以使其獲得原料,以別於統制原料,日本最後參加國際貿易關係當可准許。”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兒玉秀雄越念聲音越小,不過還是堅持著把條約唸完了,他好像付出了很多力氣一樣,頭上滿是汗水。
“南華國這是準備滅亡我們日本國嗎,割地賠款,在島上駐軍,限制我事、經濟發展,簡直是欺人太甚,我覺得我們不能接受這些條款,日本還沒有到投降的時候,我們還能堅持下去。”
“如果南華國只為了利益,多和我們要些賠償款,我們咬咬牙應承下來,哪怕民眾苦一點,總有我們日本翻身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