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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不欠誰,下輩子,就讓我們彼此報恩吧。”我閉上眼。
握拳,輕放在心口。
然後挪放在毛的心口。
“下輩子,換你很努力跟我在一起了。”毛哭。
毛一直希望我送一隻大熊給她抱。
現在我終於送了,她選的另一個他。夠大隻了。
我們約定以後還是要當好朋友,要一起看電影,因為這是難得的共同興趣;要一起討論我的新故事,免得毛變笨;如果毛跟他生出來的小孩頭髮有一撮黃毛,乳名還是得叫“pua”。
百貨公司底下,我們再無法壓抑,緊緊相擁在一起。
附近的賣車活動,大聲放著〈let it be〉的英文老歌。很貼切的背景音樂,如同每部愛情電影最後一個,最浪漫、最催淚的畫面。
“我真的很愛妳,真的很愛妳……在這個世界上,我最愛的人就是妳跟我媽媽……”我泣不成聲。
“公,如果你媽好起來了,一定要試著努力把我追回去。”毛大哭,全身劇顫。這是我今晚聽到最不中聽的話,但我又能怎樣?
毛接受了我最後的祝福。在〈yesterday〉的音樂下,我們牽手離去。
中間的那道牆消失了。
“沒有比這樣,更幸福的分手了。”
我說,毛同意。
我們一起回到板橋的租屋,收拾東西,檢視過去的回憶。
即使分手幸福,但兩個人都好傷心,哭到眼睛都腫了起來,直到深夜兩點,我在床上幫毛挖最後一次耳朵,毛才哭累睡著。
六年又十個月的愛與眷戀,都對彼此意義重大,陪伴對方在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成長,共同構畫“在一起”這三個字包藏的,人生地圖。
在一起。
但不能再在一起了。
好飽滿的愛情。與此生永遠相系的親情。
對於曾經重要的事物,我深恐忘記。許多朋友都誤認我記憶力非凡,對諸多小時候發生的事情如數家珍,甚至能背出當時的對話與情境。
但錯了,錯得離譜。
我不是記憶力好,而是我經常回憶,經常在腦子裡再三播放那些我割捨不下的畫面。所以要忘記,真的很難。
但毛很天真爛漫,記憶力並不好。以前如果聊起曾發生的趣事,常常要我在旁補充情境,毛才會一臉恍然大悟。
“記憶我們之間點點滴滴這件事,就交給我了。我會儲存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