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頁 (第2/4頁)
九把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在跳舞的客人皮夾裡的鈔票摸光,而且從無失手,這點讓我很訝異,我猜想自己過去肯定是一個慣竊吧?我不引以為恥的心態更印證了這樣的猜想。
我沒有繼續當小偷,不是因為丟臉,而是因為我找到更有前途的差事。
在清邁有一個喜歡蒐集古董表的老警察,他收賄慣了,退休後更名正言順帶了一群小弟成立新的黑幫,在清邁專門經營賭足球的地下盤口,生意興隆。年紀輕輕的我也被這個新幫派招兵買馬進去,我很能幹,什麼都幹,下手又狠,反正我誰也不認識嘛也沒什麼家人朋友,不怕得罪誰有什麼下場。
就這樣,新幫派沒什麼前輩,我很快就當到了副手,是幾十個小弟眼中的好大哥,前呼後擁叫我甲蟲哥甲蟲老大甲蟲爺的好不風光。在這段期間內我“學會”使用槍,還用得不錯,很快我就開始教身邊的一群小弟怎麼開槍比較有效率,但始終沒有人學會跟我一樣的雙槍技術。
有了錢,我反過來買下那間人妖夜店,並試著將它經營成搖滾酒吧,但始終沒有成功,因為我不斷拒絕前來應徵的搖滾歌手。老實說我覺得那些歌手都太不搖滾了。想來想去不如我自己上去唱吧?畢竟我是真的非常有搖滾才華的,只是欠缺了一點點機遇跟勇氣,還少了一個幫我彈吉他跟一個打鼓的樂手。沒關係我可以等,反正我就是老闆嘛!
老警察很喜歡我這個副手,不過他並不喜歡我跟他的女兒走得太近,他一心一意想將他唯一的女兒嫁給家世清白的好人家,這點我理智上同意,可所有人都看得出來我跟他的女兒打得火熱,看樣子我遲早成為他的女婿。這點倒不在我的生涯規劃裡,我只是碰巧愛上了老大的女兒,跟飛黃騰達的慾望無關。我寧願她是一個妓女。
氣急敗壞的老警察只好設局,讓我在一場假黑吃黑的陷阱裡揹負殺害同伴的惡名,好讓他有理由傾全幫之力幹掉我。中了局,即使心知肚明又能怎樣,我也只有逃亡的這條路。我只帶了最重要的行李,我的女人,老警察的女兒,還有兩把槍,搭上遠離清邁的火車。
一路上我的女人跟我說,不如我們離開泰國吧,她可以接受永遠不跟她爸爸見面的人生。我拒絕,總有一天我會回去的,我要去更大的城市,比如曼谷,找機會成立自己的幫派,證明自己可以獨當一面,等到能跟老警察平起平坐的時候,他就會知道女兒沒有跟錯人。
她一直哭,搞得我心煩意亂,我們有好幾天都沒說話。
女兒跟別人跑了,老警察氣壞了,當然更想要我的命。幫派裡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