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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中香菸的菸灰道。
周森嚇得差點兒沒拿住手裡的筷子,去特務科,不要命了,這特務科的人,日後清算起來,少說都得蹲上十年八年的,若是手上沾血的,那鐵定賞一粒金燦燦的“花生米”。
他一個都想脫了這身黑狗皮的人,怎麼會想去特務科那種地方,這不是自己往火坑裡跳嗎?
可是,現在怎麼辦?
周森急的額頭直冒汗,自己該怎麼回答,才能過關?
“小森,怎麼出這麼多汗?”李紹棠注意到周森額頭上的汗珠,不懷好意的問了一聲。
“李二驢,你這話說的,小森年紀輕輕,正是火力旺的時候,哪能跟咱們比。”鄒瘸子嘿嘿一笑,幫周森打了一個圓場,“是吧,小森,這凝香館的姑娘滋味不錯吧?”
周森很尷尬,自己夜宿凝香館的事兒居然已經被他們知道了,只是他們怕是不知道,自己那一晚睡的是凝香館的老闆吧。
看周森那發窘的模樣,眾人大笑,大家都是男人,都懂的。
“瞧,我都忘了這個了,小森都是大小夥子了。”林大寬也是哈哈一笑,“小森,我知道,你從警察學校出來就分到南崗警署,一干就是四年,有感情,但是,人往高處走,不能因為這個,就置自己的前途不顧了,你安東尼老爹對你可是有很高的期望的。”
“林叔,您知道,我這個人沒什麼本事,還怕死,這特務科太危險了,我不敢去,所以您的好意我就……”周森把心一橫,擠出一個求饒的表情。
怕死!
這理由夠硬。
包房內的氣氛一下子冷了下來,除了輕嚼慢嚥的聲音。
林大寬嘴角的笑容也漸漸的凝固,特務科辦的案子確實相當危險,那些“反滿抗日”分子個個都是亡命之徒,那可不像是街上的抓個小偷啥的,不會跟你玩命,所以受傷是家常便飯,搞不好,哪次出任務,就把吃飯的傢伙給丟了。
“小森呀,那你總不能一輩子當個巡長,天天在大街上巡邏吧?”林大寬臉色冷了下來。
“我覺得巡邏挺好的,每天可以見識到不同的人和事,豐富我的人生見聞和閱歷,等再過幾年,我就動筆寫一部小說,林叔,我想我一定能夠寫出一部曠世的作品出來的!”周森滿臉都是憧憬的說道。
這一個有夢想的文藝青年。
林大寬聽了,有些瞠目結舌,難以理解。
鄒瘸子和李紹棠低頭喝酒吃菜,吳翻譯笑容燦爛,不知道他是讚賞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