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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宋、齊兩國都有不奉天子之命,擅自舉兵討伐諸侯之罪,但題目將兩戰並列,讓考生以這兩段為題,肯定不是簡單的讓人一同批判。讀題的時候要先仔細體味題中兩段文字,兩段文字中的主語是有微妙差別的。
——《春秋》按對人物的稱呼用詞不同,顯示出史官對他們的尊重等級不同。如稱某國人低於稱名,稱名又低於稱字,稱字低於稱官職……
主語的差別也就體現了史家褒貶之意。
宋伐郳一段中對宋桓公所聯合的諸侯大軍的稱法是“人”,如“宋人”“齊人”“邾人”;而在齊伐楚一段中,對諸侯的稱呼是“齊公”“陳侯”“曹伯”“許男”一類。
這個小小的區別,並不是因為前者指代大軍,後者指代會盟的公侯,而是表現了史官對這兩場征伐的主持者評價的差異:按《左傳》中,齊桓公討伐楚國中途,停留在陘亭,向楚臣宣告的討伐理由即是楚國不為周王朝上貢苞茅,影響了天子祭祖。祭祀是國家大事,齊桓公為朝貢、祭祀事討伐楚國,雖然未奉天子之令,卻也有尊重周天子權威的意思。
故而史官記錄這段史實時,在諸侯的稱呼上就依公侯原本身份來,而不像對宋公那段一樣以“宋人”相稱。
這個閱讀理解做不到位,寫桓公的那兩扇議論裡就有一半要跑偏了。
《春秋》雖是史書,但孔子編《春秋》時,“筆則筆,削則削”,成書後存留的史料都是為了體現“尊王道、討不臣”這個思想的。所以作文的時候不光要斥住宋、齊兩國諸侯之罪,還須要結合左傳內容,褒揚一下齊桓公在討伐楚國中表現出的尊王的態度——
宋時寫文寫多了,思考速度極快,腦中想著後面的,筆下先依承題發揮,作出起講:周以天子一人蒞萬邦,以萬邦而奉天子,征伐只能操於天子之手,豈有諸侯自己率兵討伐同為天子諸侯之國的?豈有諸侯之長不受天子明命,以霸主身份驅役各國兵力的?
發凡之後,便按原題中宋、齊兩國之事,分四扇八股論句激情評論:
先斥宋桓公威福自便,不受命而伐郳之罪,指出其應當承先公之命而尊王室、守臣節;後斥齊桓公為成就霸圖,擅天子之權,節制諸侯伐討伐外夷之地的楚國。寫到文章結穴——也就是八比中最後的束二比時,還得特別讚揚一下齊恆公關心王室祭祀,是一片拳拳尊王之心。
文末大結仍是呼應開頭,點出春秋大義——也就是尊王。若諸侯都能尊王令,征伐皆自天子一人出,天下自然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