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宿主擁有申訴權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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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恩見大父態度甚堅,一時也無法,正要命人上前拿下洛千淮,忽然有人擠上前來,在他耳邊低語了幾句,又快速地出示了一個物件。
他神色一凜,略一沉吟便開口道:“忤逆一罪,載在國朝律法之中,乃十惡罪之一,犯者處以絞刑,從無寬宥。”
大父大母與二叔二叔母聞言,面上都露出了得意之色,三叔與周圍的里民卻都有些不忍。
“然,律法亦明文,所謂忤逆,必由父母出首方可定罪,並未言及祖父母與叔伯也有資格出告。吾身為一里之長,自也不會將這等無稽之事上報鄉縣。”
他說到這裡,環顧了周遭人等一圈,最終定格在洛千淮的面上:“今日之事到此為止。都散了吧。”
洛千淮大喜。她剛才始終垂著頭,並沒有看見那附耳提醒之人,只道是這最擔心的一道坎兒,全仗著里正給化解了,心中既慶幸,又感激。
她鄭重地拜伏下去:“多謝大人秉公決斷,小女感激不盡。”
“回去吧。且看顧好你母親的嫁妝,好好照顧兩個弟弟。”鄭恩說著,便舉步離開。
他一邊走,一邊在人群內外查詢著方才那人,卻沒有找到半點蹤跡。
馬車在泥水中徐行,公子的咳聲不停。
侍從終是忍不住說出了心中的疑問:
“公子,蒼不明白。”
“嗯?”
“那女子所言不盡不實,公子為何仍使我出言相幫?”
“律例本就如此,只是里民知之不詳罷了。”
“可……您素來並非心軟之人。”
公子沉默半晌,再開口時,卻已岔開了話題:
“都安排好了嗎?”
“對方已經吃下餌了,算算時間,人應該已經到附近了。”
“很好。”
洛千淮拖著近乎僵硬的身體回了家,還未接近柴門,便聞到了一股極濃郁的雞肉香。
這就是她死活推拒了要送她回來的鄰里的原因,總不好讓大家發現剛才同情的物件,其實在家裡燉了一大鍋雞吧?
這非年非節的,委實有點說不過去。好在這間茅屋相對偏遠,周邊並沒有緊挨著的鄰居,所以倒也還能保證隱私。
兩個弟弟早早地守在門前,將她死命地架了回去。
家裡存的乾柴本就不多,又被雨水澆溼了大半,所以洗個熱水澡根本就是奢望。
洛千淮擦乾了頭髮,換了身乾爽的麻衣,忍著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