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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是畜生,人會回報他,畜生只會反咬他一口。
抱著這樣的想法,他一次次與勾魂攝魄的黑白無常擦身而過,也一次比一次怕死。
明明以前不怕的。
真奇怪。
也許是年紀大了吧?
“你一定很喜歡這把劍吧。”明生兩指並行,在劍身上滑過,發現這把劍上有很多類似的痕跡,有些深,肉眼能瞧見,有些看不見,要細細撫摸。
“恩。”餘歡沒有否認,“它陪了我很久。”
明生手往下摸,突然注意到一個細節,“不是答應過我,以後安安靜靜當個小老百姓,不動刀,不殺生了嗎?怎麼又開始了?”
因為他老是受傷,像這把劍一樣,身上留下了很多痕跡,怕他死的太早,明生曾經讓他放棄做刺客,他當時想了想答應了。
既然答應了,就該守諾才是。
“劍柄上的布是剛換的,都紅了。”
劍柄上為了防滑,綁了一層粗布,白色的,濺了血,不要太明顯。
餘歡沉默了,他不是個善於說謊的人,況且明生掌握了證據,這時候解釋就是掩飾。
明生回頭看他,“你還是喜歡以前的生活對嗎?”
他其實很早之前就發現了,餘歡還在偷偷的練武,練劍,學習更高層次的暗殺手段,如果真的退隱江湖,不會還留戀曾經。
他是真的喜歡那種生活,習慣是一回事,畢竟十幾年如一日的練功,不練渾身不得勁。
熱愛也是一回事,就像那個廚子似的,並不是所有廚子都視刀如命,只有他,因為他喜歡做廚子。
餘歡喜歡做刺客。
“如果真的割捨不了的話,那我以後就做你的僱主吧。”
餘歡陡然抬頭看他,瞳子裡閃過一絲吃驚。
“平時只能暗殺雞啊,鴨啊那些。”前幾天逛菜市場,發現很多人特別殘忍,喜歡先放血,關鍵刀工還不好,有時候要摁著雞鴨的脖子割好幾刀才行,雞鴨死的很是痛苦,如果讓餘歡動手的話,就可以徹底避免這個問題了。
“要速戰速決,一擊斃命。”
這是他對餘歡的要求。
餘歡面上出現了類似於無奈的神情,一閃而過,彷彿只是他的錯覺一樣。
“這是平時,”明生改口,“現在交給你一個十分難辦的任務。”
他語氣認真,“去幫幫古扉吧,他需要你。”
餘歡愣了愣,“你已經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