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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趕到下面的城鎮去,所以他們心裡盼不得這些乞丐死得越多越好,省得一天到晚的給他們找麻煩!”那小夥一邊說一邊的搖頭道。
“真是可怕。”聽快餐店小夥說的這些話凌軒不禁對乞丐有了一些興趣。
小夥道:“想著這個社會就是這樣子,有錢當老大,沒錢就苦幹活。其實當乞丐沒什麼不好,伸伸手就可以解決一天的生計問題了。”
凌軒微笑的道:“看來你倒是羨慕那些當乞丐的……”
小夥低聲的道:“兄弟,我跟你說,那些乞丐的頭,養了一大幫子的小孩,將那些小孩打殘廢放在街上乞討,那些小孩一天如果討不到錢回來就被毆打更殘,甚至不給飯吃。而那些乞丐的頭,在家裡卻養了幾十個老婆,整天泡在女人堆裡享福。真他媽的,比神仙還快活,你說當乞丐有什麼不好?”
凌軒一聽,勉強的微笑道:“你說的未免太離譜了。就算他們有點錢,可是又能有多少?他怎麼可能養幾十個老婆?就算有能力養,也要有女人肯才行啊!”
小夥見凌軒不相信,道:“小哥,這你就不知道了吧!!這乞丐頭子找的女人,都是那些從農村出來的女乞丐,有一些則是其他乞丐的老婆。特別是那些外地來的女乞丐,人生地不熟,一旦被這些本地的乞丐頭子抓住,只要是稍有姿色的,就會被強迫做他的壓寨夫人。那些農村女人,本來就沒有文化,而且又無依無靠,為了生活,能有什麼辦法,只能乖乖的順從。等這些乞丐頭子玩膩了,就會把她們放出來,繼續的去討飯,嘿嘿,做乞丐比做黑社會老大還舒服……”
凌軒聽他這麼一說,又想起剛剛出來在樓梯過道遇上的女人,她那破爛的衣服下,分明是雪白的肌膚,此刻聽這小夥一說,不由的想入非非起來。
凌軒跟這小夥談話投機,於是要了兩支啤酒,多點了幾個菜,兩人就這樣一邊喝一邊聊。因為天氣冷,沒有什麼顧客,所以老闆也不干涉他們的談話。
暢談中,凌軒得知這小夥叫張宏,是外地人,來省城打工有差不多十年了。從一個小打雜到現在的小廚師,一個月不過千把塊錢,因為包吃包住,所以一年下來,如果省吃儉用,也有萬把塊錢。張宏說,自己已經攢有幾萬塊了,希望多做兩三年,然後回農村起一棟三層的小洋房,再討一門漂亮的媳婦過日子。
說到女人,張宏的眼裡就耀出光彩的神色。
凌軒問他,有沒有找過女人?
張宏眼睛一亮一亮的說,這條巷子盡頭,很多髮廊、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