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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在最糟糕的時候,莫名其妙地發現,其實我還是喜歡活著。沒錯,就是活著。比方說現在,我一個人坐在空蕩蕩的店裡,惡狠狠地開啟一罐啤酒,在雪白的泡沫氾濫之前,用我的嘴唇截住它們。它們在我的舌尖上前仆後繼地粉身碎骨,那種麻酥酥的破滅,就是活著;比方說剛才,我失魂落魄地衝進了這個屬於我的地方,擰亮牆角的一盞燈,一片漆黑之中,江薏送給我的老鋼琴幽幽地浮現出來,就好像在那裡耐心地等了我好久,我咬著牙注視它,突然無可奈何地一笑,那種酸澀的緊繃著的視覺,就是活著;比方說比剛才再稍微靠前一點兒的剛才,我像是顆燃燒彈那樣衝出了三叔家,衝到了樓底下,我讓我的車勇敢地在馬路上一次次地超過它那些個半死不活的同類,老天作證,我有多麼想把方向盤稍微偏上那麼一點點,那種強大生猛得沒法控制的、想死的慾望,就是活著。
啤酒讓我清醒。我閉上眼睛,傾聽著它們在喉嚨裡慢慢滑行的聲音,它們不緊不慢地蔓延著,撫慰著我身體裡面那些灼熱的內臟。一定有辦法的,等我腦子更清楚的時候我就能想到辦法的。我才不會死呢,該死的人都還活著,我怎麼捨得死?現在,喝酒吧。只有這個老鋼琴前面的那盞燈開著,我和這道昏暗的光線一起,變成室內這無邊際的黑暗的魂魄。我怔怔地看著手指間那根菸,它自得其樂地燒著,有一截灰眼看就要掉下來。我輕輕伸出食指,想把它們彈到地板上,可是就在一剎那間我恍然大悟,於是我急急地端起面前那罐還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啤酒,一口氣喝乾了它,啤酒裡面那些濃烈的氣體一直頂到了喉嚨上面,然後我才把那截菸灰彈到了空的易拉罐裡。真蠢。我笑自己。現在和當年跑場的時候不同了。我自己是這間店的老闆,什麼都是我的,每一塊地磚,每一條木板,要是連我都不愛護它們,我還能指望誰呢?準是這架鋼琴、這道光線讓我有了錯覺,以為自己回到了那個時候,每一天跑完場,和band的傢伙們一起喝酒聊天的時候,我都喜歡偷偷地趁人們不注意,把菸灰彈在地板上。像是惡作劇一樣,沒有膽量當面對那些使勁剋扣我們、不肯給我們加薪的老闆豎中指,只好做點兒什麼表示我噁心他們吧。算是做給自己看。
那時候多年輕,多孩子氣,但是多快樂。可就在這個時候,方靖暉的那句話又熱辣辣地穿過了我的腦袋,“你覺得法官會同情誰?是一個職業正當、什麼記錄都清白的植物學博士,還是一個金盆洗手了以後只會從男人身上討生活的歌女?”那種熟悉的嗡鳴聲又開始肆虐了,摻和著酒精的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