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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訂好了回國的機票,離啟程日期還有十多天的時候,她就開始找能夠送她去機場的人。她希望JASON可以去送他,這差不多是她想回國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她想,如果請他幫忙,他是不會拒絕的,因為他是活雷鋒嘛。也許我請他進來喝杯咖啡他會拒絕,活雷鋒是拒腐蝕,永不沾的。但請他送飛機,他就不好拒絕了,活雷鋒難道能見困難不幫?
馮超已經買了車,JASON教了他幾次,就帶他去把車牌考上了。但馮超還只在TOWN裡開過,沒去過機場,有點發怵,說如果有哪個會開車的、去過機場的人坐在旁邊,我就敢開了。馮超說,你給JASON打個電話,看他願不願意坐在旁邊,如果他願意,我就可以送你去機場了。只要跑過一次,我就敢跑第二次了,以後接你送你就包在我身上了。
她聽他這樣說,越發覺得他象個小孩了,連個機場都不敢開,還談得上什麼男子漢大豆腐。算了算了,你還是不要學會開機場吧,那樣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請JASON送我接我。
她給JASON打了個電話,問他可不可以送她去機場。JASON問了一下時間,抱歉地說:“哎呀,剛好我那幾天會在CA那邊開會,不能去送你。不過我想靜秋可以去送你,她那幾天應該已經考完了。我待會跟她說一下,應該沒問題。”
她一聽他說不能去送,就很洩氣,覺得他好像在故意躲著她一樣。現在他還說叫他妻子去送,她簡直要哭了,這算什麼呀?你不送,難道還不夠嗎?還要叫你老婆送我,好讓我真真切切地認識到你是有老婆的人嗎?還是要讓她在我面前炫耀一下她是你的老婆?
“謝謝你,不過還是算了吧,我請馮超送我吧。”她竭力平靜地說。
“馮超剛買車,”他不放心地說,“他沒去過機場,最好還是不要依賴他去送,到機場要轉走幾條HIGHWAY,他路不熟,如果走錯了,會誤你飛機的。他可能也沒開過高速,那更危險。你知道我們這裡考車是很隨便的,在考場裡轉轉,上LOCALHIGHWAY跑跑就過了,但實際上很多人拿了駕照很久都不敢開去機場。靜秋經常去機場接人送人,她路熟,車也開得好,讓她去送吧。”
她知道他說得對,但她就是不想讓靜秋去送她,她覺得跟靜秋坐在一個車上肯定是很尷尬的。後來靜秋自己打電話來了,她真是好口才,七說八說,就把CAROL說服了。靜秋說可以叫上馮超,這樣他可以認認路,熟悉一下,她可以讓馮超開車,她只坐在旁邊幫忙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