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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回去後,艾米發現自己小包裡又是錢又是項鍊盒子,很發財的樣子。她把錢掏出來數了數,有一千二百塊,全是一百一張的。她想,哈,成了暴發戶了,早知道做家教這麼賺錢,三百年前就去做家教了。
她又把項鍊拿出來,慢慢地看,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很乾脆地把項鍊還回去,到底是忘記了,還是潛意識裡有點捨不得,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她知道自己不會戴那串項鍊,沒機會,也沒道理。但是自從看了那張發票,知道的確是兩千多塊錢之後,怎麼就覺得那些珍珠一粒粒很真實很漂亮了呢?難道真是人不識貨錢識貨?
她想起那些小說裡面年輕幼稚的女主人公,常常是被別人的珠寶首飾照花了眼,慢慢就上了當,忘記了自己真心愛著的貧窮情人,投到一個有錢人的懷抱去了。她想,我肯定不會的,既然我知道這麼多此類故事,我就不會傻呼呼地被幾串首飾打動。
但她也有點奇怪,心想,為什麼ALLAN從來沒送過我珠寶呢?他肯定有這個錢,公安局說了,他被抓的那天,身上帶著五百多塊美元,近五千元人民幣,那些錢,買串項鍊不是綽綽有餘嗎?
老丁講那天是深圳的張老闆付的帳,說“你們兩個窮學生,這麼大手大腳幹什麼?我這是公司開帳,你們就別打腫臉充胖子,在這裡跟我爭著付錢了”。這些錢現在到哪裡去了?可能被公安局收走了,還會退回來嗎?如果退回來了,ALLAN會不會給我買這樣一串項鍊?當然問他要就沒意思了,要他自己主動買才有意思。
她現在才注意到,她跟ALLAN在一起的這段時間,兩個人從來沒說過錢的事。在外面玩的時候,要吃飯要買東西,都是ALLAN上去買了。有時候她看上一點什麼小玩意,不用她說,他就能看出來,他會很主動地買給她,但他沒主動買過衣服首飾之類的東西送她。實際上,他們也很少到外面去逛商場,都是膩在什麼隱蔽地方摟樓抱抱,“唧唧我我”。
艾米看著手中的項鍊,心想,愛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但是一個人捨得花這麼多錢,買東西送你,你要說完全不感動,是有點不可能的,特別是當他並沒有叫你拿身體什麼的來交換的時候,又特別是他長得不醜,甚至算得上“乾淨”的時候。
她想起小昆好像也很博學多才似的,侃起社會、個人、蝗蟲、犧牲之類的,好像也頭頭是道呢。她聽爸爸說過,小昆是J大法律系畢業的,而她知道J大法律系在全國相當有名,那說明小昆還不是個傻瓜。當然他父親是紀委書記,可能也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