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要他們死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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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目光不著痕跡的瞥了眼姜安寧。
隨後臉色悲慼的讓人去取了存檔用的文書來,解釋道:“我是江安縣的父母官,大家都是我的子民,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不會偏向任何一人!我堂堂正正的說,姜家小娘子確實已經退還了趙家所給聘銀二十兩整。”
待師爺取來了存檔所用的那份文書,他讓人拿到眾人眼前,找了認識的人,一字一句的念給大家聽。
又讓衙役撿了散落在地上的銀票跟碎銀子:“且根據王勝先前所提供的賬本,趙家從姜小娘子身上以未來嫁妝之名獲取的錢財,足有兩百兩之多,其中包括在縣城外所購買的八畝肥田。”
嘶!
縣城外那塊田,畝數不大,地段卻十分的好,旁邊附帶了一塊閒地,是可以合法蓋房,併到官府獲取房契的!
那塊地可不便宜!!
眾人此時看著姜安寧的目光都有些變了。
姜安寧:……
她有些發懵。
趙家買的肥田,是在縣城附近嗎?
她怎麼不記得?
縣令只當沒看見眾人的震驚之色,指揮著衙役將落在地上的銀票同碎銀,歸還給姜安寧。
“以姜家小娘子所貼補之物的價值,完全勝過了趙家所贈予的聘銀,更遑論你已經退過一次聘銀了,實在不必因為小人攀咬,就再倒貼一份銀錢自證清白。”
姜安寧面露窘態的低下了腦袋。
“大人說的在理!”
宋堯高聲吆喝著附和,恨鐵不成鋼的瞅了眼姜安寧:“旁人攀汙你多吃的一碗粉兒沒給錢,你就該直接掏了那最大聲之人的眼珠子,丟進肚子裡好好看看清楚,剖開肚子算怎麼個事兒?”
“就因為人家一句莫須有的罪名,你就要割了命去自證,就算到時得了清白,命卻沒了,又有什麼用?”
姜安寧低下頭,一臉受教了的模樣。
縣令裝樣子的斥責了宋堯兩句“不可行知法犯法之事”,便也就把這件事兒給揭過去了。
“先前,我判張氏以錢抵罪,是因為班房過去拿人時,張氏拒不配合,並作出十分強烈的抵抗,將咱們縣衙的一位年輕小捕快,給嚴重傷到……”
他說著,那年輕的小捕快就被兩個同僚給攙扶著走了出來。
“你們瞧瞧,這要是再深重一點兒,怕是命都要害了去!”
嚯!
眾人瞧著那小捕快脖頸子上滿滿的血水,染紅了衣服領子跟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