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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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是這樣。那個年輕的女孩兒總是到處炫耀,還擺架子,和潘趣(注:著名木偶戲《潘趣和朱迪》中的男主人公,形象猙獰,行為惡劣,而且總能逃脫制裁。)一樣自得其樂,我就想,可能這都是法律問題,他們會說她沒權擁有這筆錢,因為她不是老太太的親戚。所以什麼都不會改變。在某種程度上也確實是這樣,因為,您看,他們放棄了起訴。最後根本沒有開庭,而據大家所知,奧爾加小姐逃走了。逃回了中歐的某個地方,她就是從那兒來的。看起來就像是她使了一些詭計。也許是她威脅老太太讓她那麼做的。我們永遠不知道,對吧?我有一個快要當醫生的侄子說,用催眠術能做很多奇妙的事。我覺得可能是她把老太太催眠了。”
“這是多久以前的事?”
“盧埃林-史密斯夫人死了——讓我算算,快兩年了。”
“這件事沒讓您煩惱嗎?”
“沒有,沒讓我煩惱。當時沒有。因為您知道,我沒覺得那有多大關係。一切都很正常,毫無疑問是那位奧爾加小姐想要把錢捲走,我覺得沒什麼必要——”
“但是現在您改變看法了?”
“都是那殘忍的謀殺——那個被摁進一桶漂著蘋果的水裡的孩子,說了什麼謀殺的事,說她看到或者知道關於一場謀殺的事。我才想到也許是奧爾加小姐殺了那位老太太,因為她知道那筆錢將會留給她。然而出現麻煩,律師和警察都摻和進來的時候她又開始害怕了,於是她就逃跑了。所以這時候我覺得,好吧,或者我應該——哦,應該告訴什麼人,然後我就想到了您,您肯定有朋友在法律部門,或者有朋友是警察。您得幫我解釋,我只是在擦書架,但是那張紙就夾在書裡,而我把它們放回了原處。我沒把它拿走,也沒拿任何東西。”
“但那件事是事實,對嗎?您看到盧埃林-史密斯夫人在她的遺囑上寫了一條補遺,您看見她簽上了她的名字,您自己還有那位吉姆都在那兒,而且也簽上了你們的名字。就是這樣的,不是嗎?”
“對。”
“那麼既然你們都看見盧埃林-史密斯夫人簽名了,那麼那個簽名就不是偽造的,對吧?肯定不是,如果你們都看見了。”
“我看見她自己寫的,絕對是事實。吉姆也會這麼說,只是他去了澳大利亞。一年多以前去的,我不知道他的地址什麼的。反正他也不是本地人。”
“您想讓我做什麼呢?”
“好吧,我希望您告訴我,我應該說什麼或者做什麼——現在。沒人問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