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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災禍越來越嚴重,以致在1847年到1864年間,僅僅由於害怕那些對“上流人士”也決不留情的傳染病,議會就制定了不下十項衛生警察法令,在某些城市,如利物浦、格拉斯哥等地,嚇破了膽的資產階級還透過他們的市政當局來進行干涉。不過,西蒙醫生在他的1865年的報告中仍然大聲疾呼:“一般說來,這些災禍在英國還沒有控制住。”根據樞密院的命令,1864年對農業工人的居住條件進行了調查,1865年又對城市中較貧窮的階級的居住條件進行了調查。人們在《公共衛生》第7號和第8號報告中,可以看到朱利安·漢特醫生完成的這一出色工作。關於農業工人我在後面再談。我先引用西蒙醫生總的評語來說明城市的居住狀況。他說:
“雖然我的職務上的觀點僅限於醫學方面,然而最普通的人道不容許我忽視這種災禍的另外一面。在災禍達到較嚴重的程度時,幾乎必然會使人們不顧任何體面,造成肉體和肉體機能如此齷齪的混雜,如此毫無掩飾的性的裸露,以致使人象野獸而不象人。受這種影響會使人墮落,時間越久,墮落越深。對於在這樣可詛咒的環境下出生的兒童來說,這種環境本身就是一種寡廉鮮恥的洗禮。如果想讓處在這種境況下的人們在其他方面努力向上,追求以身心純潔為本質的文明氣氛,那是絕對無望的。”
就住宅過分擁擠和絕對不適於人居住而言,倫敦首屈一指。漢特醫生說:
“有兩點是肯定無疑的:第一,在倫敦,大約有20個大的貧民區,每個區住1萬人左右,這些人的悲慘處境超過了在英國其他任何地方所能見到的一切慘象,而這種處境幾乎完全是由住宅裝置惡劣造成的;第二,在這些貧民區,住房過於擁擠和破爛的情形,比20年前糟糕得多。”“即使把倫敦和新堡的許多地區的生活說成是地獄生活,也不算過分。”
在倫敦,隨著城市的不斷“改良”,舊街道和房屋的拆除,隨著這個京城中工廠的不斷增多和人口的不斷流入,隨著房租同城市地租一道不斷地上漲,就連工人階級中處境較好的那部分人以及小店主和其他下層中產階級分子,也越來越陷入這種可詛咒的惡劣的居住環境中了。
“房租過高,只有少數工人才付得起一間房子以上的租金。”
在倫敦,幾乎沒有一所房產不寄生著無數的“中間人”。倫敦的地價總是大大高於土地的年收入,因為每個買地的人都抱著投機的目的,指望遲早會按審定價格(即徵用時由陪審員確定的價格)再把地拋售出去,或者會由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