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婢不如妓”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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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是淡漠無趣的。那麼,又有誰願意天天老喝白開水呢?於是,檔次高一點的,就企盼著浪漫,檔次低一點的,便渴望著刺激,他們便都寄希望於妓女。妓女不是自己的老婆,也不是自己的奴婢,卻可以與之“做愛”,這難道還不夠浪漫,還不夠刺激嗎?更何況,妓女不但可以成為性伴侶,也可能成為好朋友,從而有可能在她那裡獲得一種真實的情感。這對於某些渴望真愛者而言,不是極為可貴嗎?
妓女對於愛,就更為渴望。
應該承認,在大多數情況下,妓女是被當作性工具來使用的。倚門賣笑,送往迎來,逢場作戲,罵俏打情,是她們的“職業”和“工作”。這種罪惡生涯和虛情假意無疑會使她們心靈枯竭、感情麻痺,極大地喪失愛的能力。但是,妓女也是人,她們也有愛的權利和願望。而且,作為風月場中人,她們比名門閨秀、千金小姐更懂得世態的炎涼、人心的叵測,也更懂得友誼的分量、愛情的價值。所以,那些成熟、老練的妓女,便不肯將芳心輕許他人:“莫攀我,攀我太心偏。我是曲江臨池柳,者(這)人折了那人攀,恩愛一時間。”這首敦煌曲子,其實道出了不少妓女的心聲:她們不是不需要愛,而是深深懂得,像她們這樣以色事人、出賣肉體的女人,所能得到的,往往只是“恩愛一時間”。這就正好反過來證明了,她們渴望的,恰恰是“愛的永恆”。只不過,她們深知,這種真摯的、忠貞的、永恆的愛,實實在在是太少太少了。所以,她們一旦動了真情,就會格外地熾熱和執著,也才會產生那麼多的“生死戀”。
不過,這種愛,是不大見容於社會的。
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非常奇怪的、充滿了矛盾的社會。一方面,它似乎比世界各民族的古代社會都溫情脈脈,父子愛、兄弟情、朋友義,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甚至就連君臣之間的關係,也不那麼公事公辦,而是強調要有“情義”存乎其間。但是,另方面,它對男女之間的愛情,卻又相當地嫉恨和仇視。它可以容許男人納妾,甚至可以容許男人嫖妓,卻絕不容許男人和女人戀愛,不容許這種愛情取得合法地位,這實在是莫名其妙而又不可理喻的事情。
既然如此,則妓女之愛,便難免不少是悲劇。
有兩個例證是經常被引用的,這就是霍小玉的故事和杜十孃的故事。它們分別見於唐人蔣防的傳奇《霍小玉傳》和明代馮夢龍的《今古小說·杜十娘怒沉百寶箱》。杜十孃的故事,我們在本書第二章第三節已經講過,這裡只講霍小玉。霍小玉的母親本是霍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