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除夕之歌 (第4/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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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訣。每次他離開我身邊,我覺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裡。我從來沒有如此斷腸地牽掛一個人。我喜歡那種隨時會守寡的感覺。”
對於迪之的想法,我並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種走進遊樂場,便第一時間查詢:“哪種機動遊戲最危險?”然後立即跑去玩那種遊戲的人。
愛上鄧初發,因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說,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個錄音室技師是一個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悶。
迪之的優點是義無反顧,缺點是經常失手。
“什麼時候讓我一睹你那位賽車英雄的風采呢?”我問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來接我,我們一起吃飯。”
衛安駕著他的黑色日本跑車準時來到。他給我的感覺是新區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個發跡了的新區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區買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顯身手,汽車以時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駛,我和光蕙緊緊抓著門柄,不敢說話,只有迪之還可以輕輕鬆鬆不停跟我說話。
“下個月一號便是金曲頒獎禮,《明天》已經肯定可以成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機會拿到最佳歌詞獎呢,他有沒有請你陪他出席頒獎禮?”
“沒有聽他提過。”
“你是他的女朋友,沒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說。
終於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鬆了一口氣。
“我可不願意跟你們一起殉情啊。”我對迪之說。
林方文的確沒有跟我提過頒獎禮的事,他不會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們三個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談戀愛,決定一起度除夕,地點我自私地選在卡薩布蘭卡,我希望以後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會在那裡度過。
我提醒林方文:“這一次,你別再忘記。假使你忘了,送歌給我,我也不原諒你。”
他乖乖的沒有忘記。迪之和衛安都穿了黑色皮夾克,十分相襯。光蕙和孫維棟同來,孫維棟穿西裝,光蕙穿了一條隆重的長裙,把頭髮盤在腦後,看來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顯得平凡了,不夠新潮也不夠隆重。
三個男人因為三個女人的緣故走在一起,他們其實並沒有共同的話題。衛安不斷說車,他準備參加澳門格蘭披治大賽。孫維棟糾正我們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裡,原來只有兩件東西--牙齒和光蕙。林方文比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們之間顯得特別可愛。
還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臺上的歌星倒數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