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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中每個人只代表他自己——一個偶然的存在。但是在性愛中,我們不僅僅是我們自己,我們還充當代表,有一些比我們更古老、更集體性的力量在我們身上執行。意識到這點,非但不會減損性愛,反而使之更加豐富。世界上一切陽剛之氣和陰柔之美、一切攻擊性和回應性的因素都暫時聚集在我們之中,男人確實扮演著天父的角色,女人扮演著地母的角色,男人充當形式,女人充當質料。但是,我們務必要賦予扮演一詞全面的含義。當然,雙方都不是在偽君子的意義上“扮演角色”,而是在(從一個極端來說)類似於神秘劇或宗教儀式、(從另一個極端來說)類似於化裝舞會或字謎遊戲中扮演角色。
一個女人若將這種極度的順服視為純粹出於自己,她就是在拜偶像,將只應屬於上帝的東西獻給了一個男人;一個男人若僭越了性愛暫時賦予他的那種統治權,將它歸為己有,他必定是浪蕩公子中的浪蕩公子,是個褻瀆者。但是,不能合法地讓予或索取的東西,卻常常被合法地行使。在這場儀式或戲劇之外,男女雙方是兩個不朽的靈魂,兩個生而自由的成年人,兩位公民。在有些婚姻中,男人在性行為中的主宰地位得到絕對的認可和維護,我們若因此認為,在整個婚姻生活中,他也很可能佔支配地位,那就大錯特錯了。實際情況更可能相反。但是,在性愛這場儀式或戲劇中,他們變成了男神和女神,相互之間沒有平等可言,他們的關係是不對稱的。
性行為往往被認為是人類一切活動中最真實、最坦誠、最無掩飾的活動,而我竟然在其中看到儀式或化裝舞會的成分,有人對此感到奇怪。人在赤身裸體時豈不是最真實的嗎?從某種意義上說,不是。“裸體”這個詞(naked)原本是過去分詞,裸體的人已經經歷了一個脫衣,即去殼、削皮(這兩個動詞用於堅果和水果)的過程。遠古時代,在我們祖先的眼中,裸體的人不是自然的人,而是不正常的人;不是自己選擇不穿衣服,而是因為某種原因脫下了衣服。裸體突出了共同的人性,掩飾了個性。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在男浴室裡,每個人都可以明白這點。從這個角度說,穿上衣服時,我們才是“更真實的自己”。裸體時,做愛的雙方不再僅僅是自己——約翰和瑪麗,他們更代表普遍的男性和女性。你幾乎可以說,他們穿上赤裸,作為儀式的禮袍或字謎遊戲的服裝。這是因為,我們仍需提防以錯誤的方式表現出嚴肅,這種嚴肅千萬不可超出在做愛中參與異教的聖禮時的嚴肅。天父本身只是異教想象中的一個遠比宙斯偉大、遠比男人有陽剛之氣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