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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山盟雖在,錦書難託”的絕望情緒。
現在想想,那個時候,不是腦子中了文藝的毒,就是自己在裝十三。
不過我的十三裝對了,我的同桌是一男生,叫魯護鏢,長得人高馬大,一副氣吞山河的強盜模樣。初入大學,他對我這個跟黛玉附身似的女同桌沒什麼好感,一心在追求文學系的一才女。可那才女相當二五八萬,看他總是不用眼睛,用鼻孔。
後來,他十八般武藝全部用盡,玫瑰、吉他、下跪、偷襲、割腕、撞牆……總之,就差拉那女生一起跳崖了。再後來,他絕望地用信紙給那女生寫了一封情書……結果吧,我同桌是個大老粗,將桌子上我寫情詩的信紙給裝了進去……
誰知道,這一封錯放的情書簡直可謂神來之筆,一時間,天雷勾動地火,就在我同桌還為放錯了情書和我鬥氣時,那女生終於衝他丟擲了盈盈秋波。
於是乎,我一戰成名,變成了我們系裡有名的情書大王兼名譽才女。這以後,不管誰有了心上人,保準跑到我這裡來求情書一封。
再後來,我同桌覺得我實在不該埋沒在情書堆裡,就鼓勵我寫作。大一第二學期的夏天,我在教室裡寫青春小說,他就光著膀子給我扇扇子,弄得我一看他的胸大肌就覺得我該轉型去寫色情小說。
後來,半吊子的我恰好碰上一個新開始做青春雜誌的小編輯虎阿哥,於是,我開始了比較系統的寫字生涯。
所謂“比較系統”就是終於有人肯為你發稿費了。虎阿哥給我發的第一筆稿費,是六十二大洋,就是這點銀子,卻讓我欣喜得幾天沒睡好覺。
那時候,應該說是,與錢無關,與夢想有染。
於是當年被文字夢想衝昏腦袋的自己,在夏桐的日記上留下了QQ號,希望自己能結交一位朋友,一起在文字的道路上並駕齊驅、共同進步、共同努力!
後來,日記的主人,也就是夏桐找到了我,將偷看她日記的我擂得頭破血流……再後來,胡冬朵找到了她,和我一起將她擂得頭破血流……再再後來,我們三人成為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