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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成員?
沒想到,教授太太在電話裡用哀求的聲音對我說:“那麼多報刊,批判成這樣,已經說不清。我家老頭很脆弱,又有嚴重高血壓,餘先生,只能讓您受委屈了。”
我聽了心裡一哆嗦,連忙安慰幾句,就掛了電話,併為這個電話深感後悔。這對老年夫妻,可能又要緊張好幾天了。
這條路斷了,只能另找新路。
但是,尋“石”之路,並不好找。
要不,從進攻者的方向試試?
終於,想出了一個好主意。
我在報刊上發表了一個“懸賞”,堂而皇之地宣佈:那幾個進攻者只要出示證據,證明我曾經用“石一歌”的署名寫過一篇、一段、一節、一行、一句他們指控的那種文章,我立即支付自己的全年薪金,並把那個證據在全國媒體上公開發表。同時,我還公佈了處理這一“懸賞”的律師姓名。
這個“懸賞”的好處,一是不傷害“石一歌”,二是不傷害進攻者。為了做到這兩點,我真是花了不少心思。
《南方週末》沒有回應我的“懸賞”,卻於二〇〇四年發表了一張據說是我與“石一歌”成員在一起的照片,照片上除了我還有兩個人,其中一個就是那個姓孫的發動者。照片一發,《南方週末》就把“石一歌”的話題繞開,轉而聲言,這個姓孫的人“清查”過我的“文革問題”。於是,又根據他提供的“材料”進行“調查”,整整用了好幾個版面,洋洋灑灑地發表。雖然也沒有“調查”出我有什麼問題,但是,讀者總是粗心的,只是強烈地留下了我既被“清查”又被“調查”的負面影響,隨著該報一百多萬份的發行量,覆蓋海內外。
尋“石”之路,居然通到了這麼一個險惡的大場面。
按照中國的慣例,“喉舌”撐出瞭如此架勢,那就是“定案”,而且是“鐵案”。
但是,在英國《世界新聞報》出事之後,我覺得有必要向《南方週末》的社長請教一些具體問題。
這些問題,當初我曾反覆詢問過該報的編輯記者,他們只是簡單應付幾句,不再理會。據我所知,也有不少讀者去質問過,其中包括一些法律界人士,該報也都不予回答。但是,今天我還是要勸你,尊敬的社長,再忙,也要聽一聽我下面提出的這些有趣問題。
四
第一個問題:貴報反覆肯定那個孫某人的“清查”,那麼請問,是誰指派他的?指派者屬於什麼機構?為什麼指派他?他當時是什麼職業?有工作單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