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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首老歌了,你能記全歌詞嗎?”
“小瞧我!我開了上百場演唱會,就沒忘過詞。”
管聲一步登上木筏,握著一根芭蕉當麥克風。熱帶毒辣的陽光,是金色的聚光燈,打在他的赤膊上。他一開嗓,彷彿全世界都是他的所有物。
“雨過之後,
不起眼的水泥地,
也擁有一片藍天。
從那以後,
為了遙不可及的你,
我總在等待晴天。
蝴蝶要被淋溼幾遍,
才能飛過下雨的街面。
彩虹要經歷幾場雨,
才得以掛在天邊。
愛要遭遇幾次考驗,
才堪稱情比金堅。
糟糕,沒有‘恭喜通關’,
我想‘重新開始冒險’,
你卻點了退出鍵。
怎樣告別最體面,
把你挖出心底,
歸還於人間。
永遠,變成遙遠……”
男人的高音清亮乾淨,低音溫柔纏綿。範錫一動不動,忘了呼吸,也不曾眨眼。他呆呆地仰著頭,直到管聲微微彎腰,把芭蕉舉在他面前,笑著問:“這位歌迷朋友,你還想聽什麼?”
“可以再唱一次嗎?”範錫湊上去,好像那真的是麥克風。
管聲無奈地挑挑眉。
天氣太熱,他有些倦了。而且,這首歌寫於高中,雖然深受粉絲喜愛,但是過於青澀了。可那雙黑溜溜小狗般的眼睛緊盯著他,流出熔岩般熾熱的光,讓他很享受,也不想辜負這份期待。
畢竟,在眼下這一無是處的生活裡,期待是個好東西。
“好吧,誰叫我現在就你這麼一個粉絲呢。想寵粉,就只好寵你了。”
範錫愣了一下,耷拉著腦袋,臉紅得幾乎要從鼻尖滴下血來。
他在心底狂喊:振作一點!千萬別胡思亂想,對方是個鋼鐵直男,連腎結石發作都在想女人。看看臉就好,不要想其他的。
做好心理建設,他抬起頭,專心聽歌。
唱完第二遍,那個遙不可及的男人跳下來,變得觸手可及,笑吟吟地看著他:“嘿,我們去找吃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