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面子 一 命之所繫 (第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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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則是“因錯而誤”。誤掉了什麼?失去了什麼?非他,“面對”而已。
其實,正確不正確,與“對不對”的,原本沒什麼關係。兩個人“對”上了,不一定正確;不對,也不一定就不正確。但是,依照群體意識的原則,人與人之間只能“對”,不能“不對”。結果,“不對”便成了“不正確”的同義語。
於是,當一箇中國人同意另一個人的意見和觀點時,他就會說:“對!”也就是表示心心相印,可以面對的意思。這自然是大家都有面子的事。如果要表示不同意見,則輕易不能直統統地說“不對”,而要先說“對對對”,然後再在“不過”後面做文章。意見不同,就是“不對”。不是“錯”,就是“過”,怎麼是“不過”呢?這無非表示,你我是兄弟,是同志,一直就很“對”,沒有誰存心和你“過不去”。現在雖然要表示一點不同意見,但在感情上、心理上、立場上、關係上,還是“對”的。為了不致引起誤會,就得先打個招呼,宣告自己的本心是“不過”,而非“不對”。如果不打招呼,直統統的就說“不對”,便等於說不想和對方“面對”,或認為對方不夠資格“面對”自己,那就無異於翻臉了。因此,儘管那些和對方不同的觀點意見終歸還是要說出來,但,是先說“不過”,還是先說“不對”,引起的心理反應卻大不一樣。
<strong>對不起與看不起</strong>
不過,話是這麼說,事情卻未必有那麼好。群體意識雖然在理論上規定了人與人之間都應該“對”,不能“不對”,然而在事實上“不對”的事情卻時有發生。這時,如果其中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