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工作日 (第14/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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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激動了公眾的心,而是激動了公眾的胃。熟讀聖經的英國人雖然清楚地知道,一個人除非由於上帝的恩賜而成為資本家、大地主或領乾薪者,否則必須汗流滿面來換取麵包,但是他不知道,他每天吃的麵包中含有一定量的人汗,並且混雜著膿血、蜘蛛網、死蟑螂和發黴的德國酵母,更不用提明礬、砂粒以及其他可口的礦物質了。因此,不管“貿易自由”多麼神聖,這個一向“自由”的麵包業終於受到國家視察員的監督(1863年議會會議快結束時),同時,這次會議透過的法令還禁止18歲以下的麵包工人在晚上9點至第二天早晨5點這段時間內做工。上面這項條款充分說明了這個帶有古代遺風的工業部門中過度勞動的情形。
“倫敦的麵包工人通常在夜裡11點開始幹活。他先發面,這是一種極費力氣的活。根據烤制面包的數量和精粗程度,需要半小時到三刻鐘。然後他躺在那塊兼作發麵盆蓋子的面板上,拿一個面袋枕在頭下,再拿一個面袋蓋在身上,睡幾個鐘頭。隨後他一連緊張地忙上5個小時,把面揉好,分成一塊一塊,做成麵包的樣子,放到爐裡去烤,再從爐裡取出,等等。烤爐房的溫度達75度到90度,小烤爐房的溫度還要高些。各種各樣的麵包做成後,分送麵包的工作又開始了。短工中的一大部分人,剛剛結束了上述繁重的夜間勞動,又要在白天提著籃子或推著車子挨戶送麵包,有時,他們還要再在烤爐房裡幹些別的活。根據季節和營業範圍的不同,勞動在下午1點到6點之間結束,而另一部分工人則在烤爐房裡一直忙到晚上。”“在倫敦社交季節,倫敦西區烤制‘全價’麵包的工人通常是在夜裡11點開始幹活,一直忙到第二天早晨8點,中間只稍微休息一兩次。然後就叫他們運送麵包,或有時在烤爐房烤麵包幹,一直幹到下午4點、5點、6點甚至7點。活全乾完了才睡6個小時,有時只睡5個或4個小時。到了星期五,總是提前上工,大約從晚上10點開始,不停地烤制面包或傳送麵包,一直忙到星期六晚上8點,而在大多數情況下,要一直幹到星期日早晨4點或5點。就連出售‘全價’麵包的第一流麵包房,到了星期天,也要為第二天做4—5小時的準備工作…… 在‘賣低價麵包的老闆’那裡(前面已經說過,這種人在倫敦麵包業主中佔3/4),麵包工人的勞動時間更長,不過幾乎全是在烤爐房裡做工,因為他們的老闆除把麵包供應一些小鋪子外,只在自己的店鋪裡出售。每當臨近週末……就是說從星期四起,晚上10點就開始幹活,一直幹到星期六深夜,中間只有很少的休息